各单位: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江苏省第十四届“大学生年度人物和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暨2024年“最美大学生”“最美高校辅导员”推选展示工作的通知》(苏委教函〔2024〕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我校大学生年度人物和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大学生年度人物”参选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注册在籍的中国籍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2.“辅导员年度人物”参选对象为2023年12月31日前,已在“高校辅导员队伍能力提升大数据赋能平台”完成个人信息录入的全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在岗专职辅导员。
二、评选条件
(一)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2.爱国情怀深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主动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用眼睛发现中国精神,用耳朵倾听人民呼声,用内心感应时代脉搏。
3.自身本领过硬,人文素养较高,掌握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具有突出的专业技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
4.品德修为较高,主动向英雄学习、向前辈学习、向榜样学习,努力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具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以及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
5.推荐人选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3年(自2021年1月1日起算),并结合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参与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重大活动、党史学习教育、“四史”宣传教育、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杭州亚运会等方面的情况,择优推荐。
6.已获得往届全国和省级“最美大学生”“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大学生不再参评,已获得全国和省级“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的大学生如无新的突出事迹,两年内不再参评。
(二)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担当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
2.师德师风优良,能够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努力做学生为学、为事、为人的示范。
3.素质能力过硬,站位高、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创新。
4.育人实效突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能够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政治领导、思想引导、情感疏导、学习辅导、行为教导、就业指导,在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学生社会实践、学生心理健康等重大工作推进中,担当作为,作出积极贡献,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成才,得到学生广泛认可。
5.示范作用显著,担任校级及以上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能够发挥自身工作优势和科学研究专长,引领带动一批辅导员成长发展,在校内外发挥示范作用,推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提质增效。
6.参与推选时须连续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满5年,事迹主要集中在近3年(自2021年1月1日起算)。
7.曾获校级以上(含校级)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荣誉奖励。获得过省级以上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荣誉奖励或参加过省级以上有关辅导员工作专项培训者,可优先推荐;获得过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国家级奖项的,可直接晋级提名序列。
8.已获得往届全国和省级“最美高校辅导员”“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辅导员不再参与推选;已获得全国和省级“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荣誉称号的辅导员,如无新的突出事迹,两年内不再推荐。目前已离开专职辅导员岗位的不再推荐。
三、推荐方式
各单位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遴选并择优推荐。推荐人选基本信息和个人事迹须在本单位公示3天。个人申报不予受理。
四、推荐名额
(一)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名额
学前教育学院(音乐学院)推荐名额为4名,其他学院推荐名额为2名,校团委1名。
(二)辅导员年度人物推荐名额
不限。
五、材料清单
(一)大学生年度人物材料清单
1.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汇总表(附件1)
2.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附件2)
3.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人选事迹材料(附件3):请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以第三人称撰写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大学生年度人物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历、突出事迹及所获荣誉等。事迹材料要杜绝造假、避免空洞无物。不得在事迹材料文档中插入图片,文档格式须为docx,并以“【大学生事迹材料】+学院名称+推荐人选姓名”格式命名,如“【大学生事迹材料】+文学院+谷爱凌”。
4.佐证材料:凡推荐报名表和事迹材料中提及的推荐人选获得的荣誉和取得的各类成果均需提供佐证材料复印件。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获奖证书,项目立项证明(通知书),发表论文封面、目录页、刊号页及全文,著作类成果封面、版权页和目录页,研究报告类成果封面、全文和有关采纳证明等。
5.电子照片:推荐人选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1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和其他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2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大于2M不超过10M,含1张横版半身照),均为JPG格式,并以“【大学生】+学院名称+推荐人选姓名+数字”格式命名,如“【大学生】+文学院+苏炳添+1”“【大学生】+文学院+苏炳添+2”“【大学生】+文学院+苏炳添+3”。
以上材料中,1-4项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1-4项纸质材料,经学院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学生工作处(玖兴楼B109)。1-5项电子材料,请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发送至邮箱10095377@qq.com,邮件标题统一为“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学院”,如“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文学院”。
(二)辅导员年度人物材料清单
1.辅导员年度人物推荐汇总表(附件4)
2.辅导员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附件5)
3.辅导员年度人物推荐人选事迹材料(附件6):请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以第三人称撰写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事迹材料应包括个人经历、工作思路、育人实效、经验总结等,文字要规范,标题要凝练被推荐人的突出事迹。不得在事迹材料文档中插入图片,文档格式须为docx,并以“【辅导员事迹材料】+学院名称+推荐人选姓名”格式命名,如“【辅导员事迹材料】+文学院+苏翊鸣”。
4.佐证材料:凡推荐报名表和事迹材料中提及的推荐人选获得的荣誉和取得的各类成果均需提供佐证材料复印件,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获奖证书,项目立项证明(通知书),发表论文封面、目录页、刊号页及全文,著作类成果封面、版权页和目录页,研究报告类成果封面、全文和有关采纳证明等。
5.电子照片:推荐人选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1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和其他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2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大于2M不超过10M,含1张横版半身照),均为JPG格式,并以“【辅导员】+学院名称+推荐人选姓名+数字”格式命名,如“【辅导员】+文学院+苏翊鸣+1”“【辅导员】+文学院+苏翊鸣+2”“【辅导员】+文学院+苏翊鸣+3”。
6.所带学生名单:推荐人选目前所带全部学生联系方式,包括学生姓名、年级、学号、手机号码等相关信息。
以上材料中,1-4项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1-4项纸质材料,经学院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学生工作处(玖兴楼B213)。1-6项电子材料,请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发送至邮箱812945715@qq.com,邮件标题统一为“辅导员年度人物推荐+学院”,如“辅导员年度人物推荐+文学院”。
六、评选程序
学校将邀请有关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评选出我校2023年大学生年度人物10名。根据评审结果,推荐1名大学生和1名辅导员申报省级“大学生年度人物”“辅导员年度人物”。
七、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把控程序、遵循标准,确保推荐人选和推荐材料真实可靠。
2.以上所有材料请于2024年3月11日前报送至学生工作处。逾期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汪萍(辅导员年度人物)、尹菲(大学生年度人物)
联系电话:85817768(6768)
附件:
附件6.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荐人选事迹材料(模板).docx
学生工作处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