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1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事迹材料评比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处发布时间:2021-12-14动态浏览次数:99

各学院:

为充分展现并广泛宣传我校学生品学兼优、自强不息、知恩图报的优秀事迹,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助函〔202112号)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校2021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事迹材料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写材料对象

2021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

二、编写材料要求

1.文章从老师、同学或者学院的视角(尽量不要采用第一人称),以人物通讯形式撰写,要突出获奖者如何刻苦钻研并取得优异成绩、怎样积极主动地做好学生工作、社会服务等,形象要丰满、内容要生动,人物事迹要求真实突出,主题积极向上,具有感染力和号召力,也要具有较强的可读性,以达到引导和激励广大在校大学生的目的。

2.文章要有一定的典范性,从而具有树立榜样的示范作用。既要突出获奖者取得的学业和科研成果,更要总结归纳其取得成果的内在和外在因素,使其事迹感人、形象丰满,以达到引导和激励广大在校大学生的目的。

3.文章语言要简练并富有文采,主题要突出,行文要做到详略得当、结构匀称。材料的采集和引用要围绕主题展开,避免用简单的材料堆砌文章。要注意归纳并突出描写典型人物的个性特点,用简洁明了的叙事风格介绍励志故事,杜绝夸大或不符实际地虚构情节。

4.文章结构包括人物简介、标题、正文,最新内容要求参见《2021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事迹材料征集要求》(附件1),格式要求参见《2021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事迹材料模板》(附件2)。

5.获奖学生需提供照片3张,要求一张标准照、两张生活照,生活照建议用学习、学校活动等照片。所有照片应清楚呈现人物主体,人物切忌用墨镜、帽子等饰物遮住脸部。此外还可提供获奖等情况的证明照片,如奖杯、奖状的照片等。照片像素不要低于300像素,要求发送原图,不要放在word文稿中。照片请用学校名+学生姓名+数字命名,以.jpg的格式存放,如“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王志勇1”“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王志勇2”。

三、其它要求

1.请各学院指定专人负责材料编写指导工作,学院领导负责对事迹材料进行把关,上报的事迹材料纸质版需加盖学院公章。

2.各学院请于1222日前将《2021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事迹材料推荐汇总表》(附件3)和事迹材料(按汇总表顺序排列)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同时上述材料电子版及个人照片请打包发送至邮箱10095377@qq.com,邮件主题注明学院名称+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事迹材料推荐

3.学校将对各学院推荐的事迹材料进行评比并择优编印、展示,特别优秀的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事迹材料还将推荐到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参加《青春放歌》一书的选编。

 

联系人:尹菲

联系电话:858177686768

 

附件1:2021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事迹材料征集要求.docx

附件2:2021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事迹材料模板.docx

附件3:2021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事迹材料推荐汇总表.xlsx

 

 

学生工作处

2021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