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江苏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7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引导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一线锻炼成长,大力培养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的党政后备人才,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17年毕业生选调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数量
根据干部队伍结构和基层工作需要,面向省内和部分省外重点及特色全日制普通高校选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优秀毕业生400名(不含委培、定向和独立学院毕业生)。江苏师范大学毕业生报名的“招录职位”为《2017年江苏省选调生职位简介表》(附件1)中的“类别Ⅱ高校”。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组织能力强,志愿到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工作。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截止2016年12月31日)。
3.应届本科生,本科阶段获得过院级及以上奖励,并担任过相应层次职务:担任过班长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班长(书记),院学生会(团委)中层正职、校学生会(团委)中层副职及以上职务。
获奖、任职时间截止到考察之日,任职时间1学年以上。
4.大学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依此类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步骤
1.宣传动员。各学院、各相关单位通过文件、网站等方式转发,及时将选调通知向应届毕业生公布,并及时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2.个人申请。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均可填写《江苏师范大学2017年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附件2)向学院提出申请,不设计划限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向各学院提出申请。
3.组织报名。由各学院组织报名,审核无误后汇总学生的个人申请,将符合选调条件的学生报名情况报学生工作处。
4.材料报送。于2016年12月27日上午10:00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处:
(1)经本学院党组织审核盖章的《江苏师范大学2017年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务必按表格模板格式填写)纸质版;
(2)《江苏师范大学2017年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电子版(务必按表格模板格式填写),通过学校辅导员群发给翟老师;
(3)推荐人选个人材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A4纸复印)、个人大学期间院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按时间顺序排列)、其他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需经过所在学院党组织审核,加盖党组织公章、审核人签字)。
5.推荐前资格审查。学生工作处审核、公示后,报江苏师范大学本部审核。
6.推荐前公示。上报江苏师范大学校党委审定后,对确定的学校候选人名单在江苏师范大学校网进行公示,全面征求意见,最终确定推荐人选名单上报江苏省委组织部。学校推荐不设计划限制。
7.网上报名。经学校推荐的毕业生,于2017年1月10日至1月16日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报名,接受江苏省委组织部资格初审。未及学校推荐的,可先网上报名再补办申请推荐手续。报名时,考生只可填报一个招录职位。网上报名时,可兼报江苏选聘大学生村官志愿,有关政策详见《2017年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公告》。
8.参加笔试。2017年选调考试与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之一参加考试。通过资格初审人选参加江苏省公务员A类科目笔试。根据笔试成绩和职位类别,在笔试合格线上,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查询。
9.资格复审。面试前,江苏省委组织部根据学校报送的《2017年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选调条件和未经学校推荐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足额递补。面试人选名单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10.进行面试。面试人选统一参加江苏省公务员面试,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根据职位类别,经百分折算后,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综合计分,再按照1:1.5的比例(按四舍五入计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11.人选公示。校学生工作处对我校考察人选通过学校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人选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入党时间、担任职务及时间、表彰奖励等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12.组织考察。江苏省委组织部组建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主要了解人选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德才表现,以及任职、奖惩等情况。考察人选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13.确定拟录用人选。经百分折算后,按照4:3:3的比例对笔试、面试、考察进行综合计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14.组织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拟录用人选体检,因体检阶段放弃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缺额的,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人选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示。
15.确定录用。体检合格的人选,报江苏省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录用,录用人选名单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16.办理录用派遣手续。录用人选确定后,发录用派遣通知到各有关高校。江苏省委组织部与录用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教育主管部门办理派遣手续。我校及时将档案转递到派遣地的市委组织部,并注明选调生档案。录用人选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录用关系自动解除。
17.分配去向。选调生在所报考设区市范围内统一调配,一般分配到乡镇(街道),至少工作3年,其中在村(社区)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
18.依法登记。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时间安排
12月8日—12月26日,各学院宣传发动、公开报名。
12月27日上午10:00前,各单位报送学生工作处。
12月28日—12月30日,学校确定选调生推荐人选,在全校进行公示,并上报江苏师范大学本部。
五、有关要求
1.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事关全局、事关长远,对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有着重要而深远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各学院要学好文件精神,扎扎实实抓好宣传发动工作,及时、全面的把有关精神传达到符合报名条件的每一位毕业生中,妥善安排报名工作。
3.严格把好推荐关。根据省委组织部的要求,学校推荐为必须环节。毕业生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任职和获奖证明材料,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笔试后,省委组织部将对照高校上报的《2017年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对面试人选将进行资格复审,未经学校推荐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
江苏师范大学2017年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xls
2017年江苏省选调生选拔报名有关问题解答.doc
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