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高校辅导员围绕完成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总结工作经验、加强工作研究、提升理论素养,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推进《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贯彻实施,推动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在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指导下,决定开展2016年度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第一作者为我校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具体可包括各学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学工办主任(分团委书记)、辅导员(班主任),以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且未公开发表的论文。
二、论文推荐要求
1.论文选题参考:宣传阐释、学习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在大学生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国梦教育、实践育人、文化育人、心理健康教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教育;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等。
2.论文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观点正确、主题鲜明。
3.论论文要有所创新,有独特见解;内容丰富,说理透彻;结构严谨,文风朴实;遵守学术道德,符合学术规范,严禁抄袭。
4.论文评选名额不限,由各单位统一推荐,不接受个人单独参评篇。
三、评选程序
1.部门和学院推荐
各单位将参评论文(格式要求见附件1)、《连云港师专2016年度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申报表》(附件2)、《连云港师专2016年度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推荐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版和纸质稿于2016年12月7日(周三)前,统一报送至学生处(玖兴楼B109室)。
2.专家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择优推荐一篇报送江苏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参评。
四、相关说明
1.参评论文复制比在20%以上的,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至所在单位。
2.论文作者拥有著作权,学校拥有编辑权和使用权。
3.江苏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评比获奖论文第一作者将参加第八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创新论坛。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陶醉 联系电话:85817768(768)
附件3:连云港师专2016年度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推荐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