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德育工作,表彰德育先进,树立德育典型,广泛调动德育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充分发挥德育先进的影响力,请各学院认真做好2015-2016学年度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和文明班级的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优秀辅导员评选
(一)考核时间范围:2015年9月-2016年8月。
(二)名额比例:全校专兼职辅导员(含学工办主任、分团委书记)均需参加考核评比,学校根据全校辅导员总数的30%评出校优秀辅导员。
(三)评选标准:《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修订)》(见附件一)。
(四)评选时间安排及评选程序:
1.2016年11月1-4日,个人总结。专兼职辅导员按《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修订)》的内容和要求,认真总结本学年工作,填写《辅导员工作考核登记表》(辅导员考核相关表格均见附件四,下同),并向所在学院提供个人工作总结及与考核有关的材料。
2.2016年11月7-9日,学生测评。各学院党总支按学号随机抽取辅导员所带班级不少于30%的学生,采取无记名打分的方式,按《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辅导员工作考核测评表(学生用表)》对专兼职辅导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测评,并填写测评表,统计测评结果。
3.2016年11月10-11日,学院测评。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专兼职辅导员依据《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辅导员工作考核测评表(学院用表)》进行测评,并填写测评表,统计测评结果。学院对辅导员学生测评和学院测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后,将《辅导员工作考核登记表》、《2015-2016学年辅导员考核情况汇总表》(可填写建议考核等次)及相关证明材料报学生工作处。
4.2016年11月14-18日,学生工作部测评。由学生工作部组织相关部门依据《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辅导员工作考核测评表(学生工作处用表)》、《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辅导员工作考核测评表(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用表)》对专兼职辅导员进行测评,并填写测评表,统计测评结果。
5.2016年11月21-23日,学校审批。学生工作处将学生测评结果、学院、学生工作部测评结果按权重系数换算汇总,并向辅导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提供考核资格等次建议名单,辅导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初审通过公示后报分管校长审批。
6.2016年11月28-30日,考核执行。学校按考核结果给予相应奖惩,并将《辅导员工作考核登记表》存入个人档案。
二、优秀班主任评选
(一)考核时间范围:2015年9月-2016年8月。
(二)名额比例:学院班主任总数的25%。
(三)评选标准及程序:《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班主任管理考核办法(修订)》(见附件二)。
(四)评选时间安排及评选程序:
1. 2016年11月1-15日,学院考核推荐
各学院需根据班主任学年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选、推荐,然后将候选人名单在学院公示后,将《优秀班主任登记表》、《2015-2016学年优秀班主任推荐名单汇总表》报学生工作处。
2. 2016年11月16-25日,学生工作处根据各学院所推荐的名单汇总、审查、公示后报校领导审批。
3. 2016年11月28-30日,考核执行。学校按考核结果给予相应奖惩,并将《优秀班主任登记表》存入个人档案。
三、文明班级评选
(一)考核时间范围:2015年9月-2016年8月。
(二)名额比例:学院班级总数的25%。
(三)评选标准:《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文明班级评选条件及评选方法(修订)》(见附件三)。
(四)评选时间安排及评选程序:
1. 2016年11月1-16日,学院考核推荐
各学院需根据班级学年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选、推荐,然后将候选班级名单在学院公示后,将《文明班级登记表》、《2015-2016学年文明班级推荐汇总表》(见附件四)报学生工作处。
2. 2016年11月18-30日,学生工作处根据各学院所推荐的名单汇总、审查、公示后报校领导审批。
联系人:翟健强,联系电话:85817768(768)
附件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修订).doc
附件二: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班主任管理考核办法(修订).doc
附件三: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文明班级评选条件及评选办法(修订).doc
附件四: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文明班级登记表、汇总表等.rar
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