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处发布时间:2025-09-24动态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根据学生资助资助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5年度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策内容

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的高校学生(含往届毕业生),对其入伍前应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其入伍前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本专科生资助标准:

学生入伍时间
(以入伍通知书上的时间为准)

申请补偿/代偿
标准上限

2022124日前

每人每年8000

2022124日(含当日)至
2023831

每人每年12000

202391日(含当日)后

2024831

每人每年16000

202491日(含当日)以后

人每年20000

说明:2022年1月24起,贷款代偿只限用于学费部分。

(二)学费减免

考上我校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并退役复学的学生和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我校并报到入学的学生实行学费减免。

本专科生资助标准:

学生申请减免
(以学费产生的学期为准)

申请减免标准上限

2022124日前

每人每年8000

2022124日(含当日)至
2023831

每人每年12000

202391日(含当日)后

2024831

每人每年16000

202491日(含当日)以后

人每年20000


注意事项

下列学生不享受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1.在校期间已通过其他方式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

2.定向生(定向培养士官除外)、委培生和国防生;

3.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或招收士官到部队入伍的学生。

(二)关于资助年限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期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对于超出基本修业年限或退役复学后攻读更高层次学历的不在资助范围之内

(三)关于申报限制

1. 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不受申报年度限制。

2. 退役复学学生本年度可申报退役复学以来的学费减免。如之前未申报过学费减免,本次可申报退役复学后截止2025-2026学年已产生学费学期的学费减免;如之前已申报过学费减免,本次可申报2025-2026学年学费减免。

3. 退役后自主就业入学学生,本次可申报2024-2025学年、2025-2026学年的学费减免资助。

三、申报材料清单

项目

材料清单

学费补偿

(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手填无效;

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银行app中有关卡号及开户人信息截屏打印一份;

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仅毕业生入伍学生提供);

贷款合同复印件(仅选择贷款代偿学生提交)。

学费减免

《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手填无效;

退役证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说明:申请申请表》应通过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在线填写、提交打印学校财务部门审核意见至缴费中心玖兴楼B105签字盖章,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意见学生本人入伍地征兵部门盖章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意见至学生本人退役地征兵部门盖章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工作,强化信息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信息准确、内容完整,务必按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审核报送工作,同时不断完善院级服兵役学生信息档案对于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二)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工作涉及在校生和毕业生,明确专人负责,在做好政策宣传的基础上,积极为学生及学生家长答疑解惑,指导学生完成申报材料。学院审核完成后,学院经办人在《申请表》左上角签字并加盖院章。

(三)以学院为单位,于1011日前将学院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不装订)和《2025年度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报汇总表》纸质版报送至学生事务服务中心(玖兴楼B109,《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OA邮箱


联系人:张瀚文

联系电话:0518-858155536553


附件:2025年度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报汇总表.xlsx

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