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优秀心理委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处发布时间:2024-09-29动态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2024年全国和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教体艺〔2023〕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五育润心 沐光同行”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加强心理委员的工作积极性,表彰先进,使心理委员在促进校园和谐,提高全校学生心理素质方面发挥更大作用。经研究,党委学生工作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研究中心将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优秀心理委员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4年10月

二、评选对象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2级、23级全体心理委员

三、参评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共产党,热爱祖国,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在校担任心理委员任职至少一学期,积极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心理委员培训、讲座、社会服务等;

3.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艰苦朴素,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参加集体活动方面能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

4.学习成绩优良,在校期间无挂科补考情况;

5.能以各种形式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开展心育活动,每周积极转发心理小报,开展心理班会,并在能力范围内为同学提供心理疏导。

四、时间安排

1.学院初选阶段(10月上旬):各学院自行组织,可通过学生自荐或辅导员推荐的形式进行选拔,学前教育学院(音乐学院)推荐4名,其他学院各推荐2名。

2.校级资格复审及评选(10月中旬):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研究中心负责对各学院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校级评选。

五、相关要求

请各学院于20241010日前将纸质《优秀心理委员申请表》(附件1)、《XX学院拟推荐优秀心理委员汇总表》(附件2)及其他纸质支撑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处(玖兴楼B109办公室),上述材料的电子版与候选心理委员自我情况介绍视频(格式为MP4,时长不超过5分钟)由学院统一打包,以“学院+优秀心理委员”命名,发送至连师专心理中心邮箱LSxljkzx@163.com。

联系人:刘恋     联系电话:85817768(6768)

附件1 优秀心理委员申请表.docx  附件2 XX学院拟推荐优秀心理委员汇总表.docx                 

 

 

            

                             党委学生工作部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研究中心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