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文件精神和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服兵役资助标准提高的工作提示,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到3700元,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和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的学年数按学期计算,经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调整,2024年度共计213人次,其中应征入伍学生学费补偿102人(调整20人补偿学年数),退役复学学生学费减免53人(调整16人减免学年数),退役入学学生学费减免1人,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57人。
2024年度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最终申报审核结果现予公告,请各学院扎实做好本学院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记录和材料归档,积极为服兵役学生解读相关政策内容。
联系人:张瀚文
联系电话:0518-85815553(6553)
附件:2024年度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最终申报审核结果.xlsx
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