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确保我校2024-2025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办理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办理须知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主要分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中国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其他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统计贷款学生(含2024级新生)的回执校验码,填写《2024-2025学年在籍学生助学贷款回执信息统计表》,9月26日15: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7264727@qq.com,纸质版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玖兴楼B109室)。
(二)其他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其他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材料通常为受理证明、确认函、回执单等形式,学院需统一收集贷款学生(含2024级新生)的回执材料,核验学生在籍在读后加盖学院公章,于9月26日、27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玖兴楼B109室),待加盖学校资助部门公章后取回,并将回执材料及时返还给贷款学生,由学生交回生源所在地资助管理部门,完成后续贷款手续。
请各学院务必按规定时间报送以上材料,逾期将影响学生贷款手续的办理。
二、注意事项
(一)认真审核学生助学贷款信息,申请助学贷款学生应为在籍学生,休学、当年应征入伍学生等不能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已经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不需要提前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对助学贷款还在办理过程中的同学,如没有交齐学费,应督促并帮助其继续办理或补齐相关贷款手续。
(三)及时梳理学生的助学贷款信息,作为后续开展资助工作的依据。
联系人:张瀚文
联系电话:0518-85815553(6553)
附件:2024-2025学年在籍学生助学贷款回执信息统计表.xlsx
学生工作处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