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处发布时间:2024-09-11动态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为确保我校2024-2025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办理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办理须知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主要分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中国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其他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统计贷款学生(含2024级新生)的回执校验码,填写《2024-2025学年在籍学生助学贷款回执信息统计表》,92615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7264727@qq.com,纸质版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玖兴楼B109室)。

    (二)其他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其他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材料通常为受理证明、确认函、回执单等形式,学院需统一收集贷款学生2024级新生的回执材料核验学生在籍在读后加盖学院公章,926日、27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玖兴楼B109室)加盖校资助部门公章后取回并将回执材料及时返还给贷款学生,由学生生源所在地资助管理部门完成后续贷款手续。

各学院务必按规定时间报送以上材料,逾期将影响学生贷款手续的办理

二、注意事项

(一)认真审核学生助学贷款信息申请助学贷款学生应为在籍学生,休学、当年应征入伍学生等不能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已经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不需要提前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助学贷款还在办理过程中的同学,如没有交齐学费,督促并帮助其继续办理或补齐相关贷款手续。

(三)及时梳理学生的助学贷款信息,作为后续开展资助工作的依据。

联系人:张瀚文

联系电话:0518-858155536553

 

附件:2024-2025学年在籍学生助学贷款回执信息统计表.xlsx

 

 

学生工作处  

2024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