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江苏高校专职辅导员校际交流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辅导员申报。
有意申报者请于7月22日(周一)下午4:00前将申请表纸质版交至学生工作处(玖兴楼B109办公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10095377@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辅导员校级交流+姓名”。
联系人:尹菲
联系电话:220278
附件1.第二期江苏高校专职辅导员校际交流岗位提供一览表.pdf
附件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期江苏高校专职辅导员校际交流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社政函〔2024〕15号).pdf
学生工作部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