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及续贷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处发布时间:2024-06-05动态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根据《江苏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关于转发<2024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苏教助函〔2024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及续贷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策简介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本专科生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额度为每生每年16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二、办理须知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首贷

江苏省内生源

首贷学生填写《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首贷)》(见附件1),未被认定为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需提交家庭经济情况困难说明材料,学院审查完毕后,填报《2024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学生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并将符合要求的学生信息,于613日前录入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生源地贷款模块并上报,在该模块内在线打印《申请表》后,交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学生签字的《申请表》和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由学院存档,《汇总表》请各学院于617日前将电子版发送邮箱77264727@qq.com,纸质版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玖兴楼B109室)。

各学院在省资助系统中录入学生信息并上报,待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导入国开行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后,学生须登陆国开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 自行打印申请表,完成后续程序,方可贷款成功。

江苏省外生源

因各省市要求有差异,学生在登录国开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完成注册、在线填写个人信息、提出贷款申请、导出打印《申请表》后,需及时与户籍所在地的教育局联系,问询详细申请材料和办理要求。

2.续贷(省内省外方式一致)

学生登录国开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完成个人信息更新和维护,在线提出续贷申请,填写续贷声明,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等情况,未填写续贷声明或相关内容未审核通过的学生将无法申请贷款。

3.注意事项

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系统中贷款学生的基本信息(包括学制、学院、学号、专业、通讯等)如有不准确的情形,或出现学籍变动情形(包括休学、继续攻读学位、应征入伍等),均需至生源地县(区)级资助中心完善个人信息或办理学籍变更、还款计划变更、继续贴息手续等。

国开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页面中常见问题须要求学生仔细阅读,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办理。

(二)其他金融机构信用助学贷款

若学生生源所在地的信用助学贷款合作银行不是国家开发银行,如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农商银行等,相关办理流程及材料按照生源地县(区)级资助中心办理要求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大助学贷款基本政策、申请条件、办理手续和还款事宜等内容的宣传力度,指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进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特别是首贷学生,避免学生错过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时间,造成费用缴纳困难或生活困难。

(二)提高助学贷款工作的精准度、精细度,认真审核贷款学生资格,在遵循应贷尽贷原则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的基础上,同时要杜绝想贷就贷大水漫灌式贷款现象发生,确保把贷款贷给真正困难的学生,确保国家资助政策精准落地。

(三)持续开展资助育人活动,围绕学生诚信感恩教育,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感恩意识,引导学生履约践诺,毕业后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通过组织有续贷需求的学生认真填写续贷声明,加强监督审查,将填写续贷声明作为资助育人工作的有效手段。

(四)加强助学贷款服务保障工作,及时了解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和贷款需求,全力配合学生完成助学贷款承办银行的办理要求,积极办理相关手续。畅通学院资助服务渠道,加强对国开行“95593助学贷款呼叫中心的宣传,确保学生有问必答、有惑必解。

 

联系人:张瀚文

联系电话:0518-858155536553

 


附件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首贷).xlsx

附件2:2024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学生信息汇总表.xlsx

 

 

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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