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引导资助工作者和受助学生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国家资助工作成效,传递党和国家的温暖,激励受助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回馈,现决定开展2024年“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2022级、2023级在校学生
二、推荐条件
(一)品学兼优,在校期间曾享受过各级各类教育资助,如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
(二)具有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经验,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强,有亲和力、感召力。
(三)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持之以恒的精神,志愿投身于资助宣传工作。
三、活动内容
(一)送政策下乡。利用假期或社会实践活动契机,组建学生资助政策宣讲团,进村入户宣传国家以及当地实施的对应学段资助政策。
(二)送政策回母校。回到家乡、回到高中母校“现身说法”,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帮助困难学生安心学习、健康成长,扫除他们经济上的顾虑。
(三)公益服务。高考招生录取期间,回到家乡所在地参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志愿服务工作,协助当地资助中心处理日常性工作。开展新生资助政策宣讲报告会,面向大学新生介绍“绿色通道”、奖助学金等国家资助政策。积极参加其他公益性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宣传学生资助政策。
(四)送关怀到家。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推荐学生的生源地(或居住地)信息进行统筹调配,学生在暑期走访被我校录取的2024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连线学校,共同传达国家、学校的关怀。
(五)常态化宣传。通过创作资助宣传画、诗歌、歌曲、微电影、微视频等作品,利用微信、微博、论坛、网页等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和资助成效。
四、奖项设置
每个学院推荐5-8名校级“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其中江苏省外学生比例不低于50%。学校将根据资助宣传任务的完成情况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颁发荣誉证书。表现突出的学生将被推荐至省教育厅参加2024年“江苏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评选。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积极动员有号召力、执行力、责任感的来自不同省份地区的优秀学生加入学生资助宣传队伍,尤其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积极营造“受助-成才-感恩-回馈”的良好氛围,让学生成为资助政策的宣传者、励志典型的示范者。
(二)强化学生风险防范意识,为推荐学生配备指导员,教育引导学生要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充分研判天气变化和自然地质条件等,安全有序地开展宣传实践活动,同时要教育学生自觉遵纪守法,坚决防范化解意识形态等风险。
(三)各学院要以此次推荐工作为契机,发挥学院特色和优势,将发展型资助与心理、学业、行为规范、实践活动、就业等工作密切结合,开展有广度、有深度、有号召力、有社会影响力的主题教育活动,积极营造浓郁的资助育人氛围,为学生的终身发展立志、赋能、助力。
(四)报送要求
1. 6月6日前报送《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推荐人选名单》,纸质版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玖兴楼B109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7264727@qq.com。
2. 9月27日前报送校级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资助宣传工作材料,包括先进事迹材料,事迹宣传视频或PPT 成果展示(视频或PPT 内容可包含宣传现场照片或录像、宣传方式创新成果、资助宣传成效等),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7264727@qq.com。
联系人:张瀚文
联系电话:0518-85815553(6553)
附件: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推荐人选名单.xlsx
学生工作处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