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申报校级辅导员工作室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处发布时间:2024-05-14动态浏览次数:10

各学院、全体辅导员

为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统筹全校学生工作队伍力量,为一线工作提供理论支撑、智力支持和实践方案,进一步提升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水平,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文件精神,现对校级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培育和建设辅导员工作室,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密结合学校和学院学生工作特点,通过开展实践探索、学术研究、交流探讨、成果应用等,努力打造专家型辅导员骨干,培育一批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辅导员团队,使之成为我校展示辅导员风采的窗口、创新育人理念方法的平台和孵化思政工作专家的摇篮,推动辅导员工作专业化、专家化,不断提升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二、工作职责

1.开展实践研究。工作室需紧密结合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成长规律,围绕工作室研究方向,着眼问题导向深入开展研究,撰写典型案例、科研论文或调研报告,积极探索新手段、新模式、新方法,培育工作精品项目,提升工作成效。

2.加强团队建设。由工作室主持人牵头,围绕主题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制定工作室工作制度及团队成员培养方案,注重跨学院的联合研究与集体攻关,积极做好示范,提升工作室成员的专业水平和科研能力,形成一批专业性、实效性强的团队工作模式。

3.推动工作交流。工作室需加强与二级学院、职能部门等的联动,每学期需至少开展2次辅导员沙龙或举办1场专题讲座、报告,针对当前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交流研讨,对工作室的创新实践和成功经验进行推广。定期提交可供学习、借鉴、操作的工作研究成果或工作报告。

三、建设方向

辅导员工作室要围绕辅导员九大职责确定建设方向,不断探索新时代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规律学生成长成才规律着力提升辅导员队伍解决实际问题和总结提炼经验的能力。工作室以建设方向建设特色进行命名。

四、建设周期

每个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周期为3年。各工作室在建设周期内不得随意更换工作室建设方向和名称。

五、申报条件

1.辅导员工作室成员必须拥护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品行端正、师德高尚。

2.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应在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中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工作理念,在相应工作领域已具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和实践基础,并能将研究成果用于学生工作实践中。

3.每个辅导员工作室设主持人1名,主持人必须由党总支副书记或专职辅导员担任。每位专职辅导员仅能担任1个辅导员工作室的主持人,每位辅导员参与辅导员工作室的数量在同一时间不超过2个。

4.每个工作室规模一般不少于4人,团队结构合理,其中一线专职辅导员占比不低于80%。鼓励跨学院联合申报,鼓励聘请校内外大学生思政工作专家或学生工作专家担任指导员

六、工作室数量

学生工作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成立校级辅导员工作室数量不限

七、工作考核

1.学生工作部负责校级工作室进行建设考核,采取提交阶段性书面成果材料和现场查看工作台账等方式。在建设周期结束时,需提交工作室建设总结报告(含支撑材料),学生工作部组织现场汇报、答辩和验收。未达到建设要求的工作室,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拨付相应经费。

2.工作室要依法依纪依规开展工作,如在工作中出现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规定师德规范等情况或出现弄虚作假发生严重学术不端行为、严重违反财务制度等行为,直接撤销工作室并撤回经费支持

八、相关保障

1.统一为辅导员工作室提供支持保障。学生工作部根据校级辅导员工作室建设计划拨付建设经费主要用于工作室的活动开展、案例研究、图书资料购置等。

2.工作室主持人若因职务调动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担任,应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学生工作部审核通过与新确定的主持人妥善完成工作交接之后,方能离职,以确保工作室的正常运作。

3.工作室成员原则上在建设周期内不能退出。工作室在建设期内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减少或增加成员,应提前向工作室提出书面申请,报主持人所在二级学院和学生工作部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

4.二级学院和学生工作部将对工作室的建设成果进行宣传,在官方网站、微信等平台发布研究动态,发挥工作室的引领带动作用,用创新理论指导实际工作,整合教育资源,辐射、推广工作成果,共享优质教育科研资源。

5.在辅导员工作年度考核、校级优秀辅导员、金牌辅导员等各级各类评奖推优过程中,工作室的主持人及成员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6.优先推荐工作室成员参加全国、全省的相关培训、交流。

九、申报材料要求

有申报意向的辅导员请填写《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辅导员工作室申报书》一式两份和《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辅导员工作室申报汇总表》,由主持人所在二级学院审查、签署意见后,202478日前,一份报送学生工作部,一份二级学院存档。同时,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095377@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辅导员工作室】+工作室名称学生工作部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校级辅导员工作室名单并进行公布。

 

联系人:尹菲

联系电话:858177686768

 


附件1: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辅导员工作室申报书.docx

附件2: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辅导员工作室申报汇总表.xlsx

 

 

学生工作部

2024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