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发展型资助育人工作要求,积极为学生营造安全友善、资源可及的成长环境,围绕学生急难愁盼问题提供有效服务,增强学生的教育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现就做好发展型资助育人重点帮扶对象育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展型资助育人重点帮扶对象
发展型资助育人的重点帮扶对象是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同时叠加成长困境的学生,包括存在家庭教育缺失的、存在心理健康隐患危机的、受不良环境影响出现品质或行为偏差的、学业成绩严重落后的、在就业方面有突出困难的学生等。重点帮扶对象的确定按需进行、无需公示、禁止公示。
二、重点帮扶对象育人工作要求
(一)强化重点帮扶对象摸排工作
摸排工作是全面掌握学生情况的基础,学院要常态化开展重点帮扶对象的摸排工作,通过观察、访谈、评估、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全面细致地了解、捕捉学生成长动态,对叠加多种困境类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重点标记,确保摸排工作的全面性和持续性,提高摸排信息的精准性与时效性。同时要注意隐私保护、尊严维护和教育关怀,
(二)制定重点帮扶对象救助清单
梳理重点帮扶对象当前的发展困境和帮扶需求,结合学生或家长意见,科学制定救助清单。不断拓展和完善心理健康援助、品德行为矫治、家庭教育指导、学业辅导、就业指导、综合素养提升等多方面的服务内容,积极拓宽服务维度,因事制宜开展救助帮扶,提高育人工作的针对性和灵活性,记录重点教育救助内容和关键成长事件,务求实效。
(三)配备重点帮扶对象育人导师
根据重点帮扶对象的发展型资助内容,为其配备具有相应专长的经验丰富的育人导师。导师可以是成长伙伴或朋辈导师,也可以是专业教师或管理人员,还可以是优秀校友或其他社会人士,实行双向选择,确保帮扶对象人人有导师。导师与其他教育师资协同合作,全面关心和指导帮扶对象的成长与发展。
(四)动态管理重点帮扶对象名单
重点帮扶对象的救助帮扶工作遵循按需进行原则,根据帮扶对象发展需求的变化进行动态调整。通过救助帮扶,已达到或超过正常发展水平的学生,可将其退出重点帮扶学生名单;经摸排了解应予救助帮扶但尚未落实的学生,应及时纳入救助帮扶范围,应助尽助。
三、重点帮扶对象救助情况统计
请各学院指定专人负责重点帮扶对象相关信息的统计、汇总、更新、存档,切实保障学生信息安全,不得外泄或私传学生信息。4月19日前认真填报《2024年春季学期发展型资助育人重点帮扶对象救助情况统计表》,《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405634934@qq.com,《填报说明》纸质版报送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玖兴楼B109室)。
联系人:郭欢欢,联系电话:85817768(6768)
附件1:2024年春季学期发展型资助育人重点帮扶对象救助情况统计表.xls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