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处发布时间:2023-12-29动态浏览次数:10

各学院、相关部门:

在各学院、相关部门和全体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为进一步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学生资助工作的要求,不断提升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2023年度继续开展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 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工作制度完善,资助机构健全,工作人员配备到位。

2. 通过多种途径深入了解学生成长需求,全面掌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各项资助工作评定程序规范、数据准确、材料完整、报送及时。

3. 积极开展资助宣传教育工作,教育效果明显,学生在各级各类资助评比活动中参与率高、成绩优良。

4. 积极拓展学生资助渠道,争取和引进社会资助。

5. 全年学生资助工作无重大失误,学生满意度高。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 2023年度从事学生资助工作且连续从事学生资助工作1年以上。

2. 爱岗敬业,认真负责,不断学习,熟悉学生资助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开展资助育人工作理论研究。

3. 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各项奖助学金评定、医疗保险及其他资助工作中程序规范、数据准确、材料完整、报送及时。

4. 积极开展资助育人工作,勇于创新,效果明显。

5. 全年学生资助工作无重大失误,学生满意度高。

三、评选程序

先进集体申报单位应填写《2023年度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附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先进个人申报人员应填写《2023年度资助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送学生工作处。

学生工作处将根据集体和个人的申报材料,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和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并进行全校公示,经学校审定后,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四、材料报送要求

1. 纸质材料

《2023年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材料汇总表》及相关纸质材料。

2.电子材料

根据《关于报送2022、2023年度学生资助绩效考核材料的通知》,已经提交过的材料不必重复提交,尚未提交和补充更新的电子材料以“2023年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补充材料”命名压缩包文件,子文件命名清晰准确。

3.报送时间

2024年1月10日15:00前,纸质材料报送至学生事务服务中心(玖兴楼B109室),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77264727@qq.com。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张瀚文

联系电话:85815553(6553)
 

 

 

学生工作处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