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确保我校2023-202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办理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办理须知
(一)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各学院统计贷款学生(含2023级新生)的回执校验码,准确填写《2023-2024学年在籍学生助学贷款回执信息统计表》(见附件),9月22日上午10: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7264727@qq.com,纸质版报送至学生事务服务中心(玖兴楼B109室)。
(二)其他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各学院收集贷款学生(含2023级新生)的回执单,确认学生在籍在读后加盖院章,并统一送至学生事务服务中心(玖兴楼B109室),加盖校资助部门章后,务必及时返还给贷款学生,由学生寄回当地的资助管理中心,以便贷款学生办理回执录入手续。
二、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认真审核学生贷款信息。同一学年内,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其他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得同时办理。2023年应征入伍学生不能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二)对尚未贷款成功的同学,如没有交齐学费,各学院要督促并帮助其继续办理或补齐相关贷款手续。
(三)各学院务必按规定时间报送材料,逾期将影响学生贷款手续的办理。
联系人:张瀚文
联系电话:0518-85815553
附件:2023-2024学年在籍学生助学贷款回执信息统计表.xlsx
学生工作处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