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处发布时间:2023-08-31动态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型资助育人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教助〔2023〕3号)文件精神,为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的要求,建立健全发展型资助政策体系,切实提高精准资助水平和育人成效,现就做好本学期学生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续开展资助政策宣传

各学院要强化组织领导,把握新生入学、奖助学金申请等关键节点,针对困难学生需求,拓宽宣传路径,有计划、有重点地加强资助政策及申请流程的宣传,借助学院公众号、学院QQ群等网络平台发布资助政策简介、助学项目通知、防诈骗信息等,学院内设立资助窗口,积极主动为学生提供高效、准确的服务,并公布学校资助热线(0518-85815553),确保资助政策人人知晓,预警提示及时到位,学生懂政策、困难学生享政策,消除此类学生及家长的后顾之忧。

二、严格落实精准资助要求

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应充分运用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借助平台按程序规范审核学生的申请信息,做到精准确定学生困难等级,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落实困难生认定结果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对突发意外情况导致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救助工作。根据《江苏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文件精神抓实各项奖助评定工作:优化高等学校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和残疾学生免学费的审核上报工作,不迟报不漏报;积极配合完成针对西藏、新疆、甘肃等地区的教育补助工作;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走访工作,及时更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高质高效完成生源地助学贷款、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理、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学费减免、冬季送温暖之路费补贴等各项资助工作。

三、逐步建立发展型资助育人机制

各学院要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核心,在保障物质帮扶的基础上,不断创新资助育人方式。全面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走访工作,通过线上、线下多形式做到走访全覆盖,并重点针对面临身心发展、学业修习、素养提升、入学、就业等困境的学生,有针对性地提供更加精准有效的教育服务,确保走访有实效。围绕自强、励志、诚信、防诈骗等资助相关内容,结合学院特色制定本学年资助育人主题活动计划,开展主题突出、形式新颖、贴近学生学习和生活的资助育人活动。除落实国家、省、市、校各级资助工作外,积极拓展社会资助,多措并举,加大资助力度,积极构建学校、家庭和社会协同育人机制。

四、有效保障学生信息安全

各学院在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工作人员的网络安全责任意识,切实保障学生信息安全,提升学生资助信息安全防护水平。在使用资助系统、网站和各类平台等要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要求,加强资助数据访问权限管理,严格控制导出数据的使用范围,做到明确信息安全责任,把责任落实到人,对学生个人信息的存储、使用、传输、销毁等环节进行严格要求,及时对数据文件进行加密,严防学生信息和资助数据泄露。

五、大力加强资助队伍建设

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实行专人联络制,要求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所有资助工作者都应与时俱进主动学习最新的资助政策和有关文件精神,在开展学生资助工作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提炼精华,摸索资助工作的科学方法,拓展多渠道、多元化的资助工作途径,积极撰写资助育人论文和申报资助育人课题,推动资助育人理论研究。各学院要加强资助队伍管理,不断强化工作举措,努力破解工作难题,在不断探索中创新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模式,逐步形成具有学院特色的新型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机制,推动资助育人工作全员化、精细化、规范化。

六、按时报送学生资助工作材料

(一)报送内容(详见附件)

1.2023年度学生资助政策、成效宣传工作情况;

2.2023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走访工作情况;

3.2023年度学生资助育人主题活动情况;

4.2023年度学生资助育人方面论文发表、课题研究情况。

(二)报送方式

纸质版报送至学生事务服务中心(玖兴楼B109室),电子版以“2023年度学生资助育人工作材料-学院名称”命名压缩包发送至邮箱77264727@qq.com。

(三)报送时间

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

联系人:张瀚文

联系方式:0518-85815553

 

附件1:2023年度学生资助工作材料明细.xlsx

附件2:2023年度学生资助工作报送材料说明.xlsx

 

 

学生工作处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