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高校组织开展“重塑心秩序,青春再启航—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江苏行”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心理委员的工作积极性,表彰先进,使心理委员在促进校园和谐,提高全校学生心理素质方面发挥更大作用。经研究,党委学生工作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研究中心将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优秀心理委员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3年9月-10月
二、评选对象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1级、22级全体心理委员
三、参评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共产党,热爱祖国,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在校担任心理委员任职至少一学期,积极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心理委员培训、讲座、社会服务等;
3.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艰苦朴素,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参加集体活动方面能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
4.学习成绩优良,在校期间无挂科补考情况;
5.能以各种形式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开展心育活动,每周积极转发心理小报,开展心理班会,并在能力范围内为同学提供心理疏导。
四、时间安排
1.学院初选阶段(9月中下旬):各学院自行组织,可通过学生自荐或辅导员推荐的形式进行选拔,学前教育学院(音乐学院)可推荐6名候选人,其他学院各推荐3名。
2.校级资格复审及评选(10月中上旬):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研究中心负责对各学院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于10月中旬进行校级评选。
五、相关要求
各学院于2023年9月27日前将纸质《优秀心理委员申请表》(附件1)、《XX学院拟推荐优秀心理委员汇总表》(附件2)及其他纸质支撑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处(玖兴楼B109办公室),上述材料的电子版与候选心理委员自我情况介绍视频(画质、声音清晰,MP4格式,时长不超过5分钟)统一打包,以“学院+优秀心理委员”命名,发送至连师专心理中心邮箱LSxljkzx@163.com。
联系人:刘恋 联系电话:85817768(6768)
党委学生工作部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研究中心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