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不断加强精准资助,大力推进资助育人,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苏乡永助”资助育人主题活动的通知》(苏教办助函〔2023〕9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继续组织开展2023年“苏乡永助”资助育人主题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紧紧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以“苏乡永助”为主题,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着力培养受助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自立自强、知恩感恩、勇于担当的良好品质。同时,推动我校进一步加强资助育人工作,广泛宣传学生资助政策与成效,积极围绕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资助育人活动,构建富有学校特色的发展型资助育人体系。
二、活动内容及形式
(一)推荐“江苏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各学院推荐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参选校级资助宣传大使。学校和学院共同组织入选的校级资助宣传大使,创新宣传形式,开展“资助政策我来说”“资助政策乡村行”“资助政策进社区”等活动。学校在此基础上,遴选特色鲜明、宣传成效显著的学生,推荐参加“江苏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评选。
(二)推荐“江苏优秀资助工作者”。从奋斗在资助一线的工作者中推荐资助工作经验丰富、资助事迹感人、资助育人成效显著的优秀资助工作者,通过推荐活动让全省资助战线工作者能够鲜明地感受到可敬、可亲、可学的身边榜样,同时培养受助学生感恩意识,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
(三)开展“筑梦书香”资助育人项目之“奋进奖学金”评定工作。具体内容以《关于评定2023年“筑梦书香”资助育人项目“奋进奖学金”的通知》为准。
(四)开展学院特色资助育人教育活动。各学院可以根据学院特色,结合实际自主开展相关育人活动,制订具体可行的活动方案。主题教育活动应充分利用多种方式,加强“线上”与“线下”联动,活动范围尽可能覆盖每一班级、每一位受助学生,切实将活动办得有广度、有深度、有号召力、有社会影响力,积极营造浓郁的资助育人校园文化氛围,丰富活动内容,确保活动参与度,将育人贯穿学生资助全过程。学院自主开展的资助育人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学生参与情况、活动取得成效和特色创新等内容需体现在“苏乡永助”资助育人主题活动总结中。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形式,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广泛发动全体师生,确保活动效果;同时主动引领学生参与活动,注重培养有潜质学生,在活动中给予学生指导意见,辅导学生完善作品和事迹材料,切实提高育人质量,并增加初选环节,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推荐报送代表本院最优水平的材料和人选。
四、报送时间
(一)“江苏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报送推荐人选时间:6月30日,报送材料时间:9月5日;
(二)“江苏优秀资助工作者”,报送材料时间:8月10日;
(三)2023年“苏乡永助”资助育人主题活动总结及《2023年资助育人主题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报送时间:9月5日。
报送材料电子版请以压缩包格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7264727@qq.com,纸质版报送至学生事务服务中心(玖兴楼B109室)。
联系人:张瀚文,联系电话:85815553(6553)
学生工作处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