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团委: 为了培育优良的学风、班风、校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我校现启动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依据 1.奖学金:参照《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优秀奖学金评定细则》标准执行。 2.优秀学生干部:参照《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评优工作细则》标准执行。 二、奖学金评定比例
三、优秀学生干部评定比例 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为学院学生总数的4%。校学生会、社团等学生组织的优秀学生干部评定工作由校团委负责,评选比例为该组织学生总人数的30%。 四、评定工作时间节点要求 1.3月13日-3月21日:学院班主任或辅导员登录学工系统,核查各班智育成绩,并完成班级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德育成绩、体育成绩)与违纪处分录入工作。德育成绩、体育成绩录入完毕之后,点击计算按钮,将自动生成综合测评成绩。此阶段内,请勿提名获奖候选人。 特别提醒:3月22日8:00准时关闭录入端口,后期将无法录入,请老师及时完成成绩录入工作,以免影响学生评奖评优。 2.3月23日:系统生成资格名单。 3.3月24日-3月25日:学院班主任或辅导员从资格名单中提名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并提交学院审核。 4.3月26日:学院负责领导在学工系统内完成学院评奖评优审核工作;校团委从资格名单中提名优秀学生干部。 5.3月27日-3月29日:学院和团委完成评奖评优学生名单公示。 六、上报材料 1.学院奖学金评定过程情况表(附件1) 2.班级综合测评表(学工系统导出) 3.学院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获奖公示名单(学工系统导出) 4.校学生会、社团等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获奖公示名单(此项仅校团委提交) 以上所有材料纸质版请学院和校团委领导签字盖章后,3月30日下班前送学生工作处。《学院奖学金评定过程情况表》电子版请同时发至邮箱3202878715@qq.com。 七、其他要求 1.各学院要成立专门的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带领各班学生认真学习本通知及《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手册》的相关规定,明确评比条件,严格执行通知要求及评定标准,坚持评比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公示制(学院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学校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时需同时公布学校监督电话:0518-85817768。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评定的审核工作,严格按照评比条件和要求,切实做好评选工作,规范评选程序,不得弄虚作假和违背评定标准。学校对不符合评定标准的提名学生将取消其评定资格,由此造成的缺额不予追补;因负责人员审核不严或弄虚作假引发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责。 3.学工系统评奖评优操作流程请参见《评奖评优及其相关模块操作手册》(附件2),期间如遇操作问题,请负责老师加入QQ群547925253反映。 联系人:杭瑞霞 联系电话:85817768(6768) 学生工作处 2023年3月1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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