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处发布时间:2023-03-13动态浏览次数:179

各学院校团委

为了培育优良的学风、班风、校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我校现启动2022-2023学年第学期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依据

1.奖学金:参照《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优秀奖学金评定细则》标准执行。

2.优秀学生干部:参照《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评优工作细则》标准执行。

二、奖学金评定比例

专科生
(含五年制专科段)

奖项

比例

金额

一等奖学金

5%

600元/学期

二等奖学金

10%

400元/学期

三等奖学金

15%

200元/学期

单项奖学金

3%

100元/学期/项

三、优秀学生干部评定比例

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为学院学生总数的4%。校学生会、社团等学生组织的优秀学生干部评定工作由团委负责,评选比例为该组织学生总人数的30%。

、评定工作时间节点要求

1.313-321日:学院班主任或辅导员登录学工系统,核查各班智育成绩,并完成班级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德育成绩、体育成绩)与违纪处分录入工作。德育成绩、体育成绩录入完毕之后,点击计算按钮,将自动生成综合测评成绩。此阶段内,请勿提名获奖候选人。

特别提醒:3228:00准时关闭录入端口,后期将无法录入,请老师及时完成成绩录入工作,以免影响学生评奖评优。

2.323日:系统生成资格名单。

3.324-3月25日:学院班主任或辅导员从资格名单中提名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并提交学院审核。

4.326日:学院负责领导在学工系统内完成学院评奖评优审核工作校团委从资格名单中提名优秀学生干部。

5.3月27日-3月29日:学院和团委完成评奖评优学生名单公示。

六、上报材料

1.学院奖学金评定过程情况表(附件1)

2.班级综合测评表(学工系统导出)

3.学院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获奖公示名单(学工系统导出)

4.校学生会、社团等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获奖公示名单(此项仅校团委提交)

以上所有材料纸质版请学院和校团委领导签字盖章后,330下班前送学生工作处。《学院奖学金评定过程情况表》电子版请同时发至邮箱3202878715@qq.com。

七、其他要求

1.各学院要成立专门的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带领各班学生认真学习本通知及《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手册》的相关规定,明确评比条件,严格执行通知要求及评定标准,坚持评比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公示制(学院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学校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时需同时公布学校监督电话:0518-85817768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评定的审核工作,严格按照评比条件和要求,切实做好评选工作,规范评选程序,不得弄虚作假和违背评定标准。学校不符合评定标准提名学生将取消评定资格,由此造成的缺额不予追补因负责人员审核不严或弄虚作假引发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责

3.学工系统评奖评优操作流程请参见《评奖评优及其相关模块操作手册》(附件2)期间如遇操作问题,请负责老师加入QQ群547925253反映。

联系人:杭瑞霞

联系电话:85817768(6768)

                                 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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