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学生申报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处发布时间:2023-03-20动态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相关政策规定,为认真做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工作,确保资助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现就做好本学期退役士兵学生申报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注册为全日制的学生;

2. 在校本专科生(学制期内);

3. 有退役证。

二、资助标准

每生每33001650/学期。

不重复享受普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本专科国家助学金。

三、工作流程

1. 摸排本学院退役士兵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面掌握本学院应征入伍、退役入学、退役复学学生的基本信息。

2. 认真核查申报学生的学籍状态,查验申请学生的退役证复印件,并做好相关存档工作。

3. 准确填报《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申报国家助学金信息统计表》,于3日上午10:00前将《统计表》电子版、退役证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7264727@qq.com,《统计表》纸质版报送至玖兴楼B109学生事务服务中心。

四、工作要求

1.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解释工作,做到精准资助、应助尽助、不漏一人。

2. 在工作中涉及退役士兵学生基本信息,请“一对一”与学生核对信息注意保护学生信息安全确保学生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信息准确无误。

联系人:张瀚文

联系电话:0518-85815553(6553)

 

附件: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申报国家助学金信息统计表

 

 

学生工作处 

2023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