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苏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向阳携行 共创未来——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江苏行”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苏教函〔2022〕5号)文件精神,及时全面了解和掌握我校学生的心理动态,深入、细致、扎实地做好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学校将开展2020级和2021级学生心理健康普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测时间及对象
1.普测时间:2022年10月20日前
2.普测对象:2019级、2020级、2021级全体在籍学生
二、普测步骤
1.登录方式:
(1)电脑端登录网址:
https://www.psy.com.cn/vue/school/265434
(2)手机端扫描二维码:
2.登录账号:
点击网站首页“登录”,登录用户名为学生本人学号,初始密码为学号后6位(登录后尽快在个人中心修改登录密码)。
3.完善资料:
登录成功后,按要求完善个人基本资料,点击“保存”后进入“待测问卷”。
4.依次完成量表:
本次普测共包括5个量表——“症状自评量表(SCL-90)”、“宗(Zung)氏抑郁自评量表(SDS)”、“同学关系问卷”、“宗(Zung)氏焦虑自评量表(SAS)”、“DISC性格测验”。为保证测量准确性,学生在作答问卷过程中应仔细阅读普测说明,并按照个人真实情况依次回答每一个问题,不得漏答。测量时间约为40分钟。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学生心理健康普测的重要意义,做好宣传和动员工作,确保本次普测工作顺利完成。
2.为保证心理普测结果的有效性,各学院要安排班主任和辅导员提前熟悉测试系统,以便应对普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学院要在规定时间内以班级或年级为单位组织学生进行集中测评,可以自行协调机房等场地组织学生用电脑进行普测,也可以利用班会、晚自习和其他课余时间组织学生用手机完成心理普测。测量时,学生应间隔入座,并保持测试环境安静。
3.在普测过程中,如果遇到登录失败或量表配置等问题,请学院先安排无异常情况的账号进行测量,并及时与学生工作处联系。
4.各学院将《XX学院学生心理普测安排表》(附件1)电子版于10月12日前报送学生工作处。学生心理普测完成后,需填写《XX学院学生心理普测未测情况统计表》(附件2),并在10月20日下午下班前发送到2405634934@qq.com,纸质稿报送学生工作处(玖兴楼B109室)。
四、普测结果
普测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对学生测评结果进行分析和反馈。各学院必须坚持保密原则,不得随意向他人泄露学生的个人信息和测量结果。
联系人:郭欢欢,联系电话:85817768(6768)
附件:
学生工作处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研究中心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