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于11月28日起,恢复线下教学。根据我校《关于做好恢复线下教学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学生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内学生继续严格执行“非必要不出校”政策,进出校门须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
二、立即排查本学院走读生情况。凡不符合返校条件的走读生一律暂缓返校;符合返校条件的走读生,可以选择持走读生证返校上课,也可以选择继续居家参加线上上课;选择居家上课的走读生在未获得返校许可前,不得私自返校。
走读生返校条件包括:1.本人及共同居住人须连续5天参加核酸检测且检测结果为阴性,持有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居住地不位于《高风险、参照高风险区域分布》统计表中的高风险区域、参照高风险区域和临时管控区域。3.苏康码为绿码。4.走读生本人或共同居住人未出现阳性感染者或密接情况、不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
三、严格落实未返校学生返校审批制度。市内、省内市外、省外未返校学生,在返校前均须提交返校申请,经学院审核符合返校条件、获得返校许可后,学生方可返校。返校后,须严格落实健康观测、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要求。
四、每周一、三、五开展学生全员核酸检测,其余每天按照不低于20%的抽样比例开展核酸检测。经批准离开校园人员(非离连)须在返校后落实“三天三检”;符合返校条件的走读生须每天一检;因故不能返校或选择居家上课的走读生、未返校学生要按属地要求参加核酸检测,并每天按时向所在学院报备。
五、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工作。持续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师生思想动态,悉心做好政策解释和人文关怀。依托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研究中心,充分发挥24小时心理热线作用,切实做好心理健康教育。要加强对本学院学生舆情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畅通学生诉求渠道,完善落实“接诉即办”机制,及时解决学生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把问题矛盾化解在校内,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六、严格落实学生信息报送要求,动态掌握学生情况,确保学生信息及时、准确更新。
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22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