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等学校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处发布时间:2022-11-03动态浏览次数:76

各学院: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关系学生切身利益,应积极宣传、认真做好申请材料的接收工作。根据《关于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信息的通知》(教助中心〔2022〕56号)和《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2年度高等学校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资助政策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兵役前正在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新生),服役期间按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的,实行逐年学费减免;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考入本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逐年学费减免;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全部享受本专科国家助学金。获学费补偿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补偿资金应当首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二、资助对象

2022年度应征入伍的全日制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退役复学的全日制在校生;退役士兵入学新生。2022年之前入伍或已经复学的、符合资助政策的且从未申请过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学生,本次可以申请补报。

下列学生不享受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1.在校期间已通过其他方式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

2.定向生(定向培养士官除外)、委培生和国防生;

3.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或招收士官到部队入伍的学生。

三、资助标准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的学费补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标准,2022年1月24日本专科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2022年1月24日之前本专科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资助标准按照发生入伍或者复学实际时间执行

资助期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一个学制期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全部享受本专科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四、申报材料

(一)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学生申请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应提交以下材料。

1、通过全国征兵网在线填写、提交、正反面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一式两份,其中学校财务部门审核意见至玖兴楼1楼缴费中心处签字盖章,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意见请自行至地方征兵部门盖章。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选择贷款代偿需提交贷款合同复印件;

5、提供中国工商银行APP内开户网点信息的截屏纸质版。

(二)退役复学、自主就业退役入学的学生申请学费减免应提交以下材料,此类学生无需缴纳学费。

1、通过全国征兵网在线填写、打印并提交《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一式两份,要求正反面打印,其中学校财务部门审核意见至玖兴楼1楼缴费中心签字盖章,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意见、退役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意见请自行至地方征兵部门盖章。

2、退役证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三)退役士兵申请本专科国家助学金

1、退役证复印件(已申请学费减免材料的退役士兵可不再提交);

2、注册为全日制的在校本专科生(此项由学院审核即可);

3、提供中国工商银行APP内开户网点信息的截屏纸质版。

五、报送时间

1、服兵役学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学生递交的纸质申请材料,经学院审核符合要求后,以学院为单位,一人一档,于11月14日16:30前报送至学生事务服务中心(玖兴楼B109)。

2、退役士兵本专科国家助学金:11月16日16:30前将《2022-2023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统计表(退役士兵部分)》电子版发送至77264727@qq.com,《2022-2023学年本专科生秋季国家助学金统计表(退役士兵部分)》纸质版和退役士兵申请本专科国家助学金的纸质材料报送至学生事务服务中心(玖兴楼B109)。

 

联系人:张瀚文   

联系电话:0518-85815553

 

学生工作处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