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处发布时间:2022-09-26动态浏览次数:63

各学院:

为了培育优良的学风、班风、校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我校现启动2021-2022学年第学期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的评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依据

1.奖学金:参照《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优秀奖学金评定细则》标准执行。

2.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参照《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评优工作细则》标准执行。

二、奖学金评定标准

专科生
(含五年制专科段)

奖项

比例

金额

一等奖学金

5%

600元/学期

二等奖学金

10%

400元/学期

三等奖学金

15%

200元/学期

单项奖学金

3%

100元/学期/项

三、优秀学生干部评定准则

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为学院学生总数的4%校学生会、社团等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评定工作由团委负责,评选比例为该组织学生总人数的30%具体细则参见《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手册》中《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评优工作细则》。

四、三好学生评定准则

“三好学生”必须符合下面条件中的一条:

1.2021-2022学年内获得两次一等奖学金者;

2.2021-2022学年内获得两次二等奖学金,一次“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者;

3.2021-2022学年内获得一次一等奖学金,一次二等奖学金的学生干部。

评定工作时间节点要求

1.926-930日:学院班主任或辅导员登录学工系统核查各班智育成绩,并完成班级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德育成绩、体育成绩)与违纪处分录入工作。德育成绩、体育成绩录入完毕之后,点击计算按钮,自动生成综合测评成绩。此阶段内,请勿提名获奖候选人。

特别提醒:93021:00准时关闭录入端口,后期将无法录入请老师及时完成成绩录入工作,以免影响学生评奖评优。

2.10422:00:系统生成资格名单。

3.105日:学院班主任或辅导员从资格名单中提名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候选人,并提交学院审核。

4.106日:学院负责领导在学工系统内完成学院评奖评优审核工作。

5.107-1011日:完成学院公示。

、上报材料

1.学院奖学金评定过程情况表(附件1)

2.班级综合测评表(学工系统导出)

3.学院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获奖公示名单(学工系统导出)

以上所有材料纸质版请学院负责领导签字盖章后,1012日前报送学生工作处。学院奖学金评定过程情况表电子版请同时发至邮箱3202878715@qq.com。

其他要求

1.各学院要成立专门的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带领各班学生认真学习本通知及《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手册》的相关规定,明确评比条件,严格执行通知要求及评定标准,坚持评比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公示制(学院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学校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本次评定的审核工作,严格按照评比条件和要求,规范评选过程,切实做好评选工作,不得弄虚作假和违背评定标准。有以下违纪行为者不得参加评定: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在宿舍内使用违章电器、无故夜不归宿、考试作弊、无故旷课等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包括在处分期内和正在处理的违纪学生,相关处分已解除的学生除外)。对违反评定要求的学生将取消评定资格,而由此造成的缺额不予追补,情节严重者将给予纪律处分。

3.学工系统评奖评优操作流程请参见评奖评优及其相关模块操作手册》(附件2)。期间如有问题,请老师们加入QQ群547925253反映。

联系人:杭瑞霞

联系电话:85817768(6768)

附件1 学院奖学金评定过程情况表.xlsx

附件2 评奖评优及其相关模块操作手册.pdf

                                                           学生工作处

                                                           2022年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