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培育优良的学风、班风、校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我校现启动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的评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依据
1.奖学金:参照《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优秀奖学金评定细则》标准执行。
2.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参照《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评优工作细则》标准执行。
二、奖学金评定标准
专科生 | ||
奖项 | 比例 | 金额 |
一等奖学金 | 5% | 600元/学期 |
二等奖学金 | 10% | 400元/学期 |
三等奖学金 | 15% | 200元/学期 |
单项奖学金 | 3% | 100元/学期/项 |
三、优秀学生干部评定准则
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为学院学生总数的4%。校学生会、社团等学生组织的优秀学生干部评定工作由团委负责,评选比例为该组织学生总人数的30%。具体细则参见《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手册》中《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评优工作细则》。
四、三好学生评定准则
“三好学生”必须符合下面条件中的一条:
1.2021-2022学年内获得两次一等奖学金者;
2.2021-2022学年内获得两次二等奖学金,一次“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者;
3.2021-2022学年内获得一次一等奖学金,一次二等奖学金的学生干部。
五、评定工作时间节点要求
1.9月26日-9月30日:学院班主任或辅导员登录学工系统,核查各班智育成绩,并完成班级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德育成绩、体育成绩)与违纪处分录入工作。德育成绩、体育成绩录入完毕之后,点击计算按钮,将自动生成综合测评成绩。此阶段内,请勿提名获奖候选人。
特别提醒:9月30日21:00准时关闭录入端口,后期将无法录入,请老师及时完成成绩录入工作,以免影响学生评奖评优。
2.10月4日22:00:系统生成资格名单。
3.10月5日:学院班主任或辅导员从资格名单中提名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候选人,并提交学院审核。
4.10月6日:学院负责领导在学工系统内完成学院评奖评优审核工作。
5.10月7日-10月11日:完成学院公示。
六、上报材料
1.学院奖学金评定过程情况表(附件1)
2.班级综合测评表(学工系统导出)
3.学院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获奖公示名单(学工系统导出)
以上所有材料纸质版请学院负责领导签字盖章后,10月12日前报送学生工作处。《学院奖学金评定过程情况表》电子版请同时发至邮箱3202878715@qq.com。
七、其他要求
1.各学院要成立专门的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带领各班学生认真学习本通知及《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手册》的相关规定,明确评比条件,严格执行通知要求及评定标准,坚持评比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公示制(学院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学校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本次评定的审核工作,严格按照评比条件和要求,规范评选过程,切实做好评选工作,不得弄虚作假和违背评定标准。有以下违纪行为者不得参加评定: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在宿舍内使用违章电器、无故夜不归宿、考试作弊、无故旷课等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包括在处分期内和正在处理的违纪学生,相关处分已解除的学生除外)。对违反评定要求的学生将取消评定资格,而由此造成的缺额不予追补,情节严重者将给予纪律处分。
3.学工系统评奖评优操作流程请参见《评奖评优及其相关模块操作手册》(附件2)。期间如有问题,请老师们加入QQ群547925253反映。
联系人:杭瑞霞
联系电话:85817768(6768)
学生工作处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