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及续贷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处发布时间:2022-06-21动态浏览次数:230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根据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关于转发< 2022年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苏教助教〔2022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2-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及续贷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策简介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二、办理须知

(一)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首贷

1.江苏省内生源首贷

学生需填写《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学生信息采集表》(见附件1),表内需填写完整,未被认定为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需提交家庭经济情况困难说明材料,上述材料均由学院留存学院审核完毕后,将符合要求的学生信息628录入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并于629上午10:00前将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学生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稿及纸质稿交至学生事务服务中心

说明:各学院在省资助系统中录入学生信息并上报,由省学生资助中心统一导入国开行在线服务系统后,学生可登陆国开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打印申请表。

2.江苏省外生源首贷

因各省市要求有差异学生在登陆国开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完成注册、在线填写个人信息提出贷款申请、导出打印《申请表》后,需及时与户籍所在地的教育局联系,问询详细申请材料和办理要求。

(二)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续贷(省内省外方式一致)

学生登录国开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完成个人信息更新和维护在线提出续贷申请,填写“续贷声明”,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等情况未填写“续贷声明”或相关内容未审核通过的学生将无法申请贷款

(三)国开行助学贷款注意事项

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页面中“常见问题”须要求学生仔细阅读,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办理。

(四)其他银行

江苏省以外生源的学生,若生源所在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作银行是邮政银行、农商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非国家开发银行,相关办理材料及手续流程按照生源地县(区)级学生资助中心办理要求执行。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及解读工作,指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进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特别是首次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避免学生因疏忽而错过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时间,造成学费缴纳困难。

(二)按“应贷尽贷”、“需贷尽贷”原则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规定,对首次申请贷款学生的资格进行严格认真审核。要坚决杜绝“想贷就贷”、“大水漫灌式贷款”现象发生,原则上以当年学费与住宿费之和为贷款上限,专科不超过12000确保把贷款贷给真正困难的学生,提高助学贷款工作的精准度、精细度,确保国家资助政策精准落地。

(三)积极做好学生诚信及感恩教育,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提醒学生毕业后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四)认真组织有续贷需求的学生认真填写续贷声明,并加强监督审查,确保续贷声明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将填写续贷声明作为资助育人工作的有效手段。

(五)续贷学生及时核对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系统中的个人、学院、学号、专业、通讯等相关信息,如有出入暑假期间回生源地办理贷款时,请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给予信息变更。

(六)对于外省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由学生本人提供生源省份贷款政策及所需材料样本(可找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各学院及学生工作处协助学生按照其所在省的工作要求予以办理相关手续

(七)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系统在线申请遇到困难,请拨打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电话95593进行求助咨询。

 

联系人:张瀚文,联系电话:0518-85815553

 

附件1: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学生信息采集表.doc

附件2: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学生信息汇总表.xlsx 

 

学生工作处  

2022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