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教育科工作职责

发布者:学生工作处发布时间:2024-12-20动态浏览次数:2674

1. 组织学生军事技能训练。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制定学生军训计划,协调军训承训教官,落实军训后勤保障,组织实施军事技能训练和成绩考核;

2. 负责军事理论教研室管理。负责军事理论课教师的选拔培训,组织教研室开展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协调开展军事理论课教学;

3. 负责大学生征兵入伍。负责大学生兵役登记,开展征兵宣传、预征、体检、政治考核和送兵工作;

4. 负责复转军人登记和统计上报,协同相关部门做好退伍复员(转业)军人、烈(军)属优抚工作;

5. 负责高校的民兵组织建设、思想政治教育;

6. 督促抓好学生和高校教职员工国防教育工作,开展群众性军事体育活动;

7. 协调做好入伍大学生学籍管理、退伍后复学和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

8. 积极协调高校和地方有关部门,开展双拥工作;

9. 负责预备役士兵、预备役军官登记统计和国防动员潜力调查工作;

10.各类工作平台安全管理工作,部门网站岗位工作相关栏目的更新和维护工作;岗位工作相关制度修订、制定和完善工作;

11.完成上级军事机关和学校、武装部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