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处发布时间:2022-01-04动态浏览次数:79

各学院、相关部门:

在各学院、相关部门和全体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为进一步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学生资助工作的要求,不断提升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2021年度继续开展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 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工作制度完善,资助机构健全,工作人员配备到位

2. 全面掌握学生经济困难情况,各项资助工作评定程序规范数据准确材料完整、报送及时

3. 积极开展资助宣传教育工作教育效果明显,学生在各级各类资助评比活动中参与率高、成绩优良

4. 积极拓展学生资助渠道,争取和引进社会资助

  1. 全年学生资助工作无重大失误,学生满意度高。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 连续从事学生资助工作1年以上

2. 爱岗敬业,认真负责,不断学习,熟悉学生资助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开展资助育人研究

3. 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各项奖助学金评定、医疗保险及其他资助工作中程序规范、数据准确材料完整、报送及时

4. 积极开展资助育人工作,勇于创新,效果明显。

5. 全年学生资助工作无重大失误,学生满意度高

三、评选程序

先进集体申报单位应填写《2021年度资助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附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先进个人申报人员应填写《2021年度资助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送学生工作处

学生工作处将根据集体和个人的申报材料,结合日常工作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进行全校公示,经学校审定后,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四、材料报送要求

各单位于2021111日前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按目录格式进行装订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学生工作处(玖兴楼B109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77264727@qq.com。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张瀚文,联系电话:858155536553

 

附件:2021年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申报表格.rar

 

 

 

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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