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市学校防控组《关于有序调整在连高校疫情防控有效措施的通知》(连校防组〔2022〕37号)及学校《关于有序调整我校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文件要求,有序调整在校学生进出校园的疫情防控措施,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当前所有在校学生。
第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至学校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宣布结束止。
第三条 各学院每天原则上可允许不超过在校人数20%的学生出校,同时做好错峰出行安排。实行出校人员与次日核酸检测挂钩管理制度,必须全部纳入次日核酸必检人员名单;当日请假出校学生应在学生工作处提供的次日核酸检测人员名单中。
第四条 学生可在课余时间申请出校,履行请假手续,经学院批准后持一式三联单出入校园,出校时须通过人脸识别严格核验身份。如不配合管理、弄虚作假或通过非正常渠道出校的,按照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第五条 学生进校时须规范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大圣码以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量体温,并通过人脸识别严格核验身份。如不配合管理、弄虚作假或通过非正常渠道进校的,按照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第六条 学生须增强自我防护意识,无论在校内外,均要全程做好防护措施,佩戴口罩、勤洗手、勤消毒,避免前往人员聚集和密闭场所。
第七条 出校学生原则上必须当天返校,进出校门起止时间为8点至20点,返校后必须履行销假手续。未按规定执行的,按照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第八条 出校学生非必要不跨市出行、不跨县区活动。因升学、就医、求职等原因确需离连的,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返连后执行属地防疫政策。
第九条 对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疑似症状学生就医,仍按学校全封闭管理期间的就医流程执行,即由校医务室检查出具证明,学校安排专车、学院安排专人接送。就医返校后在学校健康观察区观察三天,三天两检正常后解除观察。
各学院应严格按照本规定,规范有序落实学生进出校园各项措施。本规定解释权归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