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序调整在校学生进出校园管理的暂行规定

发布者:学生工作处发布时间:2022-04-30动态浏览次数:154

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市学校防控组《关于有序调整在连高校疫情防控有效措施的通知》(连校防组〔2022〕37号)及学校关于有序调整我校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文件要求,有序调整学生进出校园的疫情防控措施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当前所有在校学生。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至学校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宣布结束止。

第三条  各学院每天原则上可允许不超过在校人数20%的学生出校,同时做好错峰出行安排。实行出校人员与次日核酸检测挂钩管理制度,必须全部纳入次日核酸必检人员名单;当日请假出校学生应在学生工作处提供的次日核酸检测人员名单中。

第四条  学生可在课余时间申请出校,履行请假手续,经学院批准后持一式三联单出入校园,出校时须通过人脸识别严格核验身份。如不配合管理、弄虚作假或通过非正常渠道出校的,按照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第五条  学生进校时须规范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大圣码以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量体温,并通过人脸识别严格核验身份。如不配合管理、弄虚作假或通过非正常渠道进校的,按照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第六条  学生须增强自我防护意识,无论在校内外,均要全程做好防护措施,佩戴口罩、勤洗手、勤消毒,避免前往人员聚集和密闭场所。

第七条  出校学生原则上必须当天返校,进出校门起止时间为8点至20点,返校后必须履行销假手续。未按规定执行的,按照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第八条  出校学生非必要不跨市出行、不跨县区活动。因升学、就医、求职等原因确需离连的,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返连后执行属地防疫政策。

第九条  对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疑似症状学生就医,仍按学校全封闭管理期间的就医流程执行,即由校医务室检查出具证明,学校安排专车、学院安排专人接送。就医返校后在学校健康观察区观察三天,三天两检正常后解除观察。

 

各学院应严格按照本规定,规范有序落实学生进出校园各项措施。本规定解释权归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