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处发布时间:2020-12-21动态浏览次数:169

各学院、相关部门: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也是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在各学院、相关部门和全体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为进一步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学生资助工作的要求,不断提升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2020年度继续开展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 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工作制度完善,资助机构健全,工作人员配备到位;

2. 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评定程序规范,宣传教育有成效,积极争取社会资助,学生满意度高;

3. 全面掌握学生经济困难情况,各项资助材料完整,数据准确,报送及时;

4. 学生在各级各类资助评比活动中参与率高、成绩优良;

5. 全年学生资助工作无重大失误,无学生投诉事件。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 连续从事学生资助工作1年以上;

2. 熟悉学生资助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开展资助育人研究,爱岗敬业,认真负责;

3. 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励志奖学金评定、助学金评定、校内奖学金评定、医疗保险及其他资助工作中程序规范、公平公正、开拓创新、成绩突出,学生好评度高;

4. 各类资助材料、报表上报及时,材料完整,数据准确;

5. 全年学生资助工作无重大失误,无学生投诉事件。

三、评选程序

先进集体申报单位应填写《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度资助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见附件2),附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先进个人申报人员应填写《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度资助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4),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送学生工作处。

学生工作处将根据集体和个人的申报材料,结合日常工作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后,进行全校公示,公示结束后,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四、材料报送要求

各单位于2021年1月7日前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按目录格式进行装订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学生工作处(玖兴楼B109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541548361@qq.com。

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孙虎林,联系电话:85815553(6553)

 

2020年度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表格.zip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