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安排,放假时间为10月1日(周四)至10月4日(周日),共四天,请各学院做好节假日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题教育 1. 疫情防控教育: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要求在校学生严格遵守学校管理规定,尽量减少外出,做到学习、生活空间相对固定,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在公共场所保持社交距离;确有需要外出,要严格履行请假销假程序,非必要尽可能不跨省出行;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假期做好晨午检工作,继续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出现异常情况要第一时间联系校医务室,并报告校防控办和学生工作处。
2. 请假销假:学生假期外出一律严格执行请假和销假制度,各学院要对离校学生进行登记、备案,一人一张假条,注明出行地点、方式和返校时间并告知家长。凡假期回家的学生到家后需主动以电话或短信等形式向辅导员或班主任报平安。返回学校时,必须主动出示“苏康码”并进行测温,无异常方可进校。跨市出行的学生应保留好出行票据,以备查验。
3.安全教育:各学院要对学生进行校规校纪教育,继续做好教室、宿舍等教学和生活场所的安全卫生工作,提示用水用电安全,积极督促检查,确保无误;开展传染病预防教育,增加学生传染病预防知识,尤其是秋冬季易发的传染病,如流感、乙脑、手足口病等;提醒出行学生增强往返旅程中的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意识;假期中要格外注意网络安全,谨防诈骗。
4.法纪教育:要求学生放假期间自觉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不参加非法游行和破坏社会秩序的活动;禁止参与各种迷信、传销和其他违法活动;在校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攀爬围墙、私自外出,特别要遵守公寓管理制度,晚间不得随意外出,严禁夜不归宿。
5.文明教育:教育学生言行举止要文明,注重着装礼仪,保持个人卫生,爱护公共环境,崇尚勤俭节约,不在网络发表不当言论,不损害他人正当利益,掌握文明城市创建应知应会知识,争做文明市民。
6. 校外活动:严禁任何学院、班级以集体名义组织学生外出旅游和参加聚集性活动,也不得组织学生参与校外机构或团体开展的活动,学生个人参与社会活动应向学院提出申请,获准后方可参加。 二、假期值班 各学院务必安排好专人假期值班,提前将值班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告知学生,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保持信息畅通,为在校生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和安全防范工作。 三、统计工作 在学生放假前准确把握学生去向,做好学生去向统计工作,于9月29日16:00前将《2020年国庆假期学生去向统计表》报送学生工作处。 在假期结束返校后及时掌握学生返校情况,做好学生返校统计工作,并于10月5日10:30前将《2020年国庆节后学生返校情况统计表》和《2020年国庆节后未到校学生情况统计表》报学生处。凡是未及时返校的学生务必要联系其家长并查实原因,督促其及时返校。 联系人:张瀚文,联系电话:0518-85817768(6768)
祝大家国庆节快乐!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