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确保我校2020-2021学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办理、冲缴学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学生将回执验证码交辅导员登记汇总,各学院统一填写《2020-2021学年度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表》,9月10日前、9月27日前分别将老生、新生《2020-2021学年度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541548361@qq.com,以便及时为贷款学生办理回执录入等手续(国开行贷款办理截止时间10月10日)。
二、其他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学生将贷款回执交辅导员登记汇总,各学院汇总后统一到学生工作部(处)盖章后返还给贷款学生,并由学生及时将盖章的回执寄回当地的资助管理中心,以便当地的资助管理中心及时为贷款学生办理回执录入手续。
三、有关要求
1.请辅导员认真审核学生贷款信息。同一学年度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其他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二者不得同时申请办理。2020年应征入伍学生不能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2.请各班级了解班级学生的贷款情况,对尚未贷款成功的同学,如没有交齐学费,要督促并帮助其继续办理或补齐相关贷款手续。
联系人:孙虎林
联系电话:85817768
2020-2021学年度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表(xx学院).xls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