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及续贷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处发布时间:2020-05-25动态浏览次数:883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助〔2020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及续贷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策宣传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政府引导社会资金帮助高校扩大资助面、提高资助力度的有效措施之一,事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学院要通过多种途径切实加强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的宣传和落实。

二、贷款额度、名额和期限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途仅限于在校期间当年的学费和住宿费。各学院在确定学生申请贷款金额时,应控制在学费和住宿费总和之内,不得突破贷款上限(学费+住宿费≥8000/学年,最高可申请贷款8000元;学费+住宿费<8000/学年,最高按实际金额申请),需取整至百位(如6500元)。

今年省里不再统一下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指标,请各学院按“应贷尽贷”、“需贷尽贷”原则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规定,对首次申请贷款学生的资格进行严格认真审核。要坚决杜绝“想贷就贷”、“大水漫灌式贷款”现象发生,确保把贷款贷给真正困难的学生,提高助学贷款工作的精准度、精细度,确保国家资助政策精准落地。

借款学生应根据自己学制选择申请贷款的期限。贷款期限上限为“在校年限+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最短不少于6年,如学制3年的19级学生贷款期限的上限为15年。

三、办理流程及要求

1、江苏籍及非江苏籍续贷学生

有续贷需求的学生请于615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填写并提交续贷声明,要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续贷声明填写要求见附件1(首次贷款的学生无此要求)。续贷声明内容应客观真实、积极向上,100字以上。未填写“续贷声明”或相关内容未审核通过的学生将无法申请贷款。

学校将于61日开始审核学生的续贷申请信息,续贷学生可自行打印《贷款申请表》并签字。 

2、江苏籍首贷学生

1)学生提交材料。64日前,首贷学生需填写《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学生信息采集表》(见附件2,该表中所有内容均需填写,不得缺少),班主任签署意见(该表暂由学院留存)。申请人名单未在我校贫困生数据库的同学,需同时附家庭经济情况困难说明材料。

2)资格审核、录入系统。615日前,请各学院将材料收齐,对申请学生作资格认定。特别注意:申请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户籍所在地需一致。资格认定完毕后,学院将符合要求的学生信息录入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录入结束后请认真校对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度负责。

3)打印表格、核对信息、上交表格。各学院从“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导出并打印核对表,发至贷款学生手中核对信息。如发现信息有误,请学生在核对表中手写修改,同时各学院负责老师在“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相应修改。所有核对表请学生本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连同相关家庭经济情况困难说明材料于618日下午4:00前统一报送至学生事务服务中心(玖兴楼B109)。

3、非江苏籍首贷学生

非江苏籍首贷学生在暑假放假前,主动咨询当地教育部门及资助管理中心,按当地的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非江苏籍首贷学生可填写《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生源地助学贷款证明》(见附件3),学院盖章后于615日前集中到学生事务服务中心(玖兴楼B109)盖章(以学院为单位)。

四、其他

1、首贷的学生需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自行注册(见附件5)。

2.各学院要组织有续贷需求的学生认真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提交续贷申请,并加强监督审查,确保续贷声明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将填写续贷声明作为育人工作的有效手段。

3.请提醒所有首贷和续贷学生主动联系各地教育部门及资助管理中心,在本学期结束前准备好所需材料。81日至912日期间,贷款学生按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要求,携带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去当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手续。开学后将办理生源地贷款的确认函(或回执单)交给学院以便回执录入。

 联系人:孙虎林,联系电话:85817768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及续贷相关资料.zip

 

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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