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展现并广泛宣传我校本专科学生品学兼优、自强不息、知恩图报的优秀事迹,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助函〔2019〕6号)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校2019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优秀事迹材料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写材料对象
全校所有2019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
二、编写材料要求
请各学院指定专人负责材料编写指导和组织评比工作,学院领导负责对事迹材料和评比结果进行把关。文章内容包括人物简介、标题、正文,最新写作要求参见《2019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事迹材料征集要求》(附件1),编写材料时可参考往年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编印的《青春放歌》。
三、推荐评比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事迹材料
2019年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事迹材料经学院审核后,直接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参加学校评比。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事迹材料
2019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事迹材料经学院评比、审核后,推荐前10%优秀材料参加学校评比。
四、其它要求
(一)各学院请于2019年12月11日前报送《2019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优秀事迹材料推荐汇总表》(附件2)和事迹材料(按汇总表顺序排列)至学生工作处,同时上述材料电子版及个人照片请打包发送至邮箱10095377@qq.com,邮件主题注明“学院名称+奖学金事迹材料推荐”。
(二)学校将对各学院推荐的事迹材料进行评比并择优编印、展示,特别优秀的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事迹材料还将推荐到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参加《青春放歌》一书的选编。
联系人:尹菲
联系电话:85817768(6768)
附件1:2019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事迹材料征集要求
附件2:2019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优秀事迹材料推荐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