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公寓门禁管理规定
第一条 入住学生公寓的所有学生,应服从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和公寓物管值班人员管理,遵守本门禁系统管理规定。
第二条 入住学生公寓的所有学生,须完成人脸识别系统图像采集工作后通行或持本人一卡通通行,持卡人的一卡通要妥善保管,不得借给他人使用,也不得使用他人的一卡通。一经发现,公寓中心将暂扣其代刷的一卡通,并给予该一卡通所有人通报批评。如因转借一卡通而造成后果,学校将根据后果严重程度给予使用该一卡通所有人警告及以上处分,由持卡人承担后果责任。
第三条 所有学生公寓对学校教职工开放,学校教职工进出学生公寓须到公寓服务中心完成人脸识别系统图像采集工作后通行或持本人一卡通通行,持卡通行的教职工须主动到公寓物管值班员处登记。
第四条 非本学生公寓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进出学生公寓,公寓物管值班人员要加强监管。外来人员进出公寓楼须持有公寓服务中心相关审批手续,经公寓物管值班员同意并做好登记后方可进入,离开时也须登记。
第五条 出入公寓的所有人员在闸门打开到位后方可通行,在行走过程中,请勿在通道内逗留或返回后再通行,更不能挤压闸门刷卡,以免造成刷卡不开闸的现象发生。每次开关闸仅限一人通过,为确保安全,排在后面的人员不允许在系统识别本人身份信息前紧紧尾随前方人员通过门禁,以免夹伤。
第六条 为加强学生宿舍日常管理,学生公寓对宿舍楼开关门时间进行统一规定,早晚开关门时间按学校作息时间执行。如学生不按规定进出公寓或不配合管理,学校将根据有关违规情节给予相应处理和纪律处分。
第七条 门禁管理系统每天24小时自动统计学生进出公寓情况,各学院根据学生工作处授权,通过门禁系统对本学院学生的进出情况进行监督,学生遵守学生公寓门禁系统的情况要与本学年学生的评奖评优挂钩。
第八条 在使用过程中,请大家爱护门禁系统,正确使用。如有人为破坏门禁系统的机具、网络等设备,改变设置,修改他人信息,影响门禁系统正常工作的,在校学生将按《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其他人员将交由学校保卫处或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