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 “江苏最美资助人”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处发布时间:2019-03-22动态浏览次数:752

 各部门、各学院: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进一步建立健全国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不断提升教育公平保障水平,全省学生资助工作取得重大成效。与此同时,在全省社会各界涌现出一批从心理、学业、物质等方面关爱和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典型人物,他们的执着和无私精神令人敬仰,他们的经历和“大美”事迹感人至深。一个好的典型就是一面旗帜、一个标杆。为全面推进全省资助育人工作,进一步提升学生资助水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省关心下一代基金会、省教育基金会和江苏教育报刊总社拟在2019年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之际,开展“江苏最美资助人”的评选活动,宣传在学生资助事业中甘于奉献、成绩突出的资助人,让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的在校学生能够鲜明地感受到这些可亲、可学的身边榜样,激发他们的感恩意识,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根据《关于开展“江苏最美资助人”评选活动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193号)文件要求,先进行院级推荐评选,请各部门、各学院认真组织挖掘,遴选并报送材料。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校师生员工

二、推荐条件

1.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奉献,在本单位或本地区学生资助工作中,事迹突出;

2.热心学生资助事业,长期坚持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服务,在扶贫济困、助学育人工作中长期付出爱心或作出重大贡献,事迹突出感人,深受学生和家长爱戴,社会反响强烈;

3.认真钻研学生资助工作,在贯彻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过程中有方法、有创新,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

4.从事学生资助工作或公益助学活动3年以上。

三、材料报送要求

1.材料以人物通讯形式撰写,要突出资助人的感人事例,让广大同学在感动和振奋中获得精神激励。可从学校、老师、学生等不同视角进行叙述。

2.文章语言要平实、简练,主题要突出,字数控制在1500-2000左右,杜绝夸大或不符合实际的虚构情节。

四、进度安排

各部门、各学院认真对照推荐条件,挖掘出本单位人选,填写《江苏最美资助人推荐表》(见附表),并将审核后的事迹材料和推荐表纸质版及电子版生活照两张,于2019年4月3日前,递交学生事务服务中心(玖兴楼B109学校将对各部门、学院报送材料组织遴选,并最终推荐1名参加省级评选。

联系人:孙虎林,联系电话:85817768,邮箱541548361@qq.com

学生工作部(处)

                   2019322



附表

江苏最美资助人参评推荐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学历

 

工作年限

 

工作单位

 

现任职务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先进事迹

 

请另用A4纸打印附后页(1500-2000字)

选送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专家组初审意见

 

组长签名:        

        

评委会终审意见

 

评委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