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3-19动态浏览次数:698

 各学院: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团省委《关于评选2019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苏教学〔2019〕3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及名额

(一)评选推荐范围

我校所有在籍学生和班级。

(二)评选推荐名额

每个学院限推荐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各1名(其中专科学生至少1名)、省级“先进班集体”1个。

二、评选推荐标准

省级“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方向坚定。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优秀的学习成绩,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本科生至少获得两次校级“三好学生”称号专科生至少获得一校级“三好学生”称号

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的主要标准:除了应具备上述“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外,还应担任班级、党团支部和院系学生会主要干部,热心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已,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优秀学生干部”应在符合标准的现任班级、学院主要学生干部中产生。

省级“先进班集体”的主要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的班委会;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积极开展各项体育锻炼活动。省级“先进班集体”应在校级先进集体中产生。

三、评选推荐程序

(一)个人或班级申报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酝酿,通过民主选举产生。3月22日前,符合“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条件的学生、及符合“先进班集体”条件的班级需向所在学院提交申报表及相应证明材料(见附件1、2)。

(二)学院初审、公示、推荐

3月25日前,各学院根据个人和班级申报情况进行初审,并在学院内进行为期三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结果汇总表(见附件3)、及各类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处),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

(三)学校复核、评审、公示、上报

3月29日前,学校根据各学院申报情况进行复核、评审、公示,最终推荐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共7名省级“先进班集体”3个报省教育厅审批。

联系人:尹菲

电话:85817768(6768)

 

附件1: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附件2:省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

附件3:学院推荐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3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