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新学年已经开始,为做好我校2017-2018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上学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暑期在区县资助中心签订贷款合同之后,会携带贷款回执——《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报到,请各学院认真核对,并将学生的《贷款受理证明》收齐院内存档(含外省老生和2017级新生,《借款合同》不用收取,由学生自己保存)。
各学院将本科学生的《贷款受理证明》(回执上高校名称必须是江苏师大10320)收齐后,请于规定时间交学生处(老生9月6日前,新生9月19日前),同时填写《江苏师大连云港校区本科班生源地助学贷款汇总表》(格式见附件1)。
2.告知学生将《贷款受理证明》下方有关“支付宝账户”信息沿虚线剪下由学生自己保留。
3.录入回执信息时,需要根据学号填写(2017级新生须先到学院取得学号),同时填写回执校验码(见《贷款受理证明》)。
各学院录入信息时间安排见附件2,录入地点:学生工作处(玖兴楼B109室)。
联系人:张磊、芮圣晨,联系电话:85817768(6768)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七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