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
为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做好我校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让其受资助有发展,根据学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的统一安排,请各单位做好2017—2018学年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原则
各单位应坚持以下四个原则: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的原则;扶困优先、双向选择、竞争上岗的原则;严格管理、分级考核、遵纪守法的原则;按需设岗、总量控制的原则。
二、岗位设置程序
1.各单位根据需要设置岗位数量和岗位职责等信息,严禁虚设岗位,并于6月10日前将《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见附件)报学生工作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2.学生工作处复核、汇总、公示各单位岗位设置情况。
3.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公布全校学生勤工助学设置汇总表。
联系人:张磊,联系电话:85817768(6768)。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