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学校对国家和社会应尽的职责。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关于大学生心理健康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教育部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同时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高校开展“3•20咱爱您”心理健康教育周和“5•25我爱我”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的通知》(苏教办学﹝2017﹞2号)要求,现就我校开展“5•25我爱我”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3至5月份是大学生心理危机的高发期。季节交替,气候转暖,天气多变,人体生理代谢进入旺盛期,内分泌活动变化增强,处在青春期的大学生容易产生情绪波动,尤其是敏感、多疑、有焦虑特质的学生可能心生抑郁,情绪不稳定。“5•25我爱我”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评比旨在发动学校、家庭等社会力量,携手关爱大学生心理健康和心灵成长,陪伴处在心理危机中的大学生顺利度过季节性、阶段性心理难关,引导和培养大学生向政府、学校、家庭回馈一份关爱,共同营造和谐校园、温馨家庭和充满友爱的社会环境。
二、活动对象和活动时间
全校所有学院、群团组织均可参加。活动起止时间:2017年5月2日—5月31日。
三、活动内容
(一)举办以“共建幸福校园 共享快乐生活”为主题的心理健康文艺汇演评比活动(详情见附件2)。比赛时间:2016年5月26日下午2:30;比赛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智贤楼C102室)。比赛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各学院组织开展以“5•25我爱我 共建幸福校园 共享快乐生活”为主题的系列教育活动,如板报评比、主题班会、专家讲座、知识竞赛、征文演讲比赛、辩论赛、校园心理情景剧、素质拓展游戏、心理影院、心理沙龙、趣味运动会等,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树立关爱自我、勇于成长的心理健康理念,展示学生阳光心理,营造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的校园文化氛围。
(三)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形成全员参与、学生受益的良好氛围。各学院要围绕活动内容,结合学校文化和学院特点,确定系列心理健康主题活动,认真搞好统筹设计,形成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要强化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全员参与意识,着力构建和谐、良好的师生关系,合力搭建学生展示平台,促进学生快乐成长。要积极开发学生心理自助和互助的潜能,充分发挥心理委员、心理社团及广大学生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主体作用。
(四)彰显实践特色,打造主题鲜明、寓教于乐的活动品牌。各学院要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与学生就业创业、学生素质教育、学生管理等各项工作的融合渗透,积极创新活动形式与内容,努力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精品活动,及时总结、推广,不断赋予新的内涵,使之长期、持续开展。
四、材料时间和内容要求
(一)时间要求
1.心理健康文艺汇演报送材料时间为:2017年5月12日前;
2.其他报送材料起止时间为:2017年5月2日—5月31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5日。
(二)内容要求
1.“5•25我爱我”活动方案和总结。基本内容应包括活动主题与思路,实施方法与过程,主要活动照片、发表的新闻、获奖证书等,成效及经验,下一步加强和改进的计划等,要求文字简洁、重点突出,字数3000字以内。
2.活动证明材料。提供能直接说明活动开展和成效情况的材料(原件或学院盖章确认的复印件),需装订成册(如有视频或音频材料统一以MP4格式报送电子版)。
五、材料报送地点、联系人
(一)材料报送地点:校学生工作处(玖兴楼B109室),同时报送电子稿,电子稿以“XX学院+5•25117214704@qq.com心理健康月”为文件名发送至邮箱:。
(二)联系人:陶醉;联系电话:85817768(6768)。
六、奖项设置
(一)心理健康文艺汇演评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若干名。
(二)学校将对各学院“5•25我爱我”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以及“3•20咱爱您”心理健康教育周活动开展的成效组织评比,综合两次活动开展情况评出集体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并给予表彰。
附件1:《关于在全省高校开展2017年“3.20咱爱您”心理健康教育周和“5.25我爱我”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学生工作部(处)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研究中心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