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安排,2017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2-4日,请各学院做好假期学生管理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题教育
1.请假销假:根据《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考勤办法》有关规定,各学院、各班级要进一步做细、做实学生离校登记和到家反馈制度。
2.安全防范:要求所有学生离校前做好教室、宿舍等教学和生活场所的安全卫生工作,确保用水用电安全;提醒学生增强往返旅途过程中的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意识,进一步落实学生先回家后游玩(访友)、不坐黑车等制度,确保学生离校、返校安全;假期中要注意网络文明和网络安全,拒绝不良网贷行为;教育引导学生文明祭扫,做好安全防火等工作。
3.法纪教育:教育引导学生放假期间自觉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不参加非法游行和破坏社会秩序等活动;禁止参与各种迷信活动,防止误入传销骗局;各学院要加强留校学生管理工作,教育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特别是公寓管理制度,晚间不得随意外出,严禁夜不归宿,进一步加强学生晚归和夜不归宿的检查监督力度。
4.集体活动:严禁任何学院、班级以集体名义组织学生外出旅游等活动。若要组织学生外出开展集体活动须报经学校批准、学生工作处备案后方可执行。
二、假期值班
各学院放假期间安排好专人值班,保持信息畅通,为在校生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三、返校管理
各学院要及时做好返校学生管理和统计工作,并在4月5日(星期三)上午10:30前把《2017年清明节假期学生返校情况统计表》和《2017年清明节假期未到校学生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报学生工作处。
联系人:闻一清,电话:85817768(768)。
附件2:2017年清明节假期未到校学生情况统计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