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大学生年度人物”...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3-16动态浏览次数:791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大学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我校营造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6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苏教办学[2017]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我校举办“2016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大学生年度人物”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7317日至321日。

  二、参选对象

  所有在籍在校学生。

  三、参选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

  2.在社会实践、学术科研、创新创业、自强不息、见义勇为、孝老爱亲、全面发展、多才多艺等方面表现突出(见附件1);

  3.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6年;

  4.原则上已获得往届校“大学生年度先进人物”荣誉称号的大学生,如无新的突出事迹,两年内不再参评。

  四、有关要求

  1.各学院推荐人选1-2名(其中专科学生不少于1名)。

  2.报名材料要求:

  (1)参选人需填写“2016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参选人报名表”(附件2),包括15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校级(含校级)以上表彰;

  (2)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事迹材料,字数限2000字以内,内容包括个人简历、事迹及所获校级以上奖励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的事迹,副标题为“××学校年度人物候选人×××事迹材料”;

3)参选人事迹汇总表(纸质稿及电子稿)(附件3);

4)参选人2-6张电子照片。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12.5*3.5cm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参选人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5张以内,像素不小于1024*768)。

3.各学院须于322日前将上述材料报学生工作处。

4.学校将根据各学院上报的名单和材料,组织专家评选出10名“2016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大学生年度人物”,并予以表彰,同时择优推荐1-2名参加“2016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评比活动。

联系人:闻一清,联系电话:85817768768)。

 附件:1.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事迹类别 

       2.2016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参选人报名表 

       3.2016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参选人事迹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7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