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3-16动态浏览次数:933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培养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团省委《关于评选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苏教学〔20172号)的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开展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推荐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及名额

 (一)范围:

我校在籍学生(含本科生、三年制专科生、五年制专科段学生)和各班级。

(二)名额:

每个学院限报省“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各1名、省“先进班集体”1个。

  二、评选推荐标准

“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方向坚定。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优秀的学习成绩,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至少获得过一次校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优秀学生干部”除了应具备上述“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外,还应担任班级、党团支部和院系学生会主要干部,热心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已,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至少获得过一次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先进班集体”的主要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的班委会;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积极开展各项体育锻炼活动。至少获得过一次校级“文明班级”荣誉称号。

三、评选推荐程序

(一)个人或班级申报

325日前,符合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交申报表及相应证明材料,符合省“先进班集体”条件的班级向学院提交申报表及相应证明材料。具体申报表见附件1

(二)学院初审、公示、推荐

325日前,各学院根据个人和班级申报情况进行初审,并进行院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结果汇总表(见附件2)、各类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学生工作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学校复核、公示、上报

410日前,学校根据各学院申报情况进行复核,组织专家评审,并将评审结果(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共7名,省“先进班集体”3个)在校园网公示,报学校审批后报送省厅审批。

联系人:闻一清,电话:85817768768)。

    附件:1.学生申报表.rar

         2.学院推荐表及汇总表.rar

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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