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园网贷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2-12动态浏览次数:669

各部门、学院:

    近期,国内极少部分高校校园网贷管控失范,发生了一些令人痛心的事件,如某校大二学生郑某因赌球欠下60多万元贷款后跳楼自杀,某校大二学生郑某因赌球欠下60多万元贷款后跳楼自杀,某校大四学生徐某用19名大学生信息在多个平台借贷约70万元后失联,还有一部分女生参与“裸贷”后人身安全遭受危害,类似上述因校园网贷导致的恶性事件频发对校园安全和学生合法权益带来严重损害,对学生健康成长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为从源头遏制校园网贷风险,保证学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江苏省网信办、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通管局、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工商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网贷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苏银监发〔2016〕49号,见附件1)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面向全校学生及各学院(部门)下设的学生组织开展校园网贷摸底排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排查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各学院(部门)下设的学生组织。

    二、排查时间

    2016年12月12-26日

    三、排查内容

    1.涉及网络贷款的学生、贷款时间、贷款原因;

    2.学生参与网络贷款平台的名称及相关网址;

    3.是否有学生从事网络贷款的校内代理或中介活动;

    4.是否有学院(部门)所属的学生组织与网络贷款公司进行过合作或者辅助进行校内宣传。

    四、排查方式

    各学院通过召开学生座谈会、调查举报、QQ群、微信群、晚归和夜不归宿检查等多种方式对校园网贷情况进行排查。各学院(部门)应对下设学生组织是否与网络贷款公司进行过合作或者辅助进行校园宣传进行排查。辅导员、班主任应对所带班级学生办理或代理校园网贷情况进行排查。

请各学院于12月26日前,将《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校园网贷摸底排查统计表》(见附件2)报学生工作处(玖兴楼B109室),同时报送电子版。各学院(部门)所属学生组织参与校院网贷情况不在上述统计表中填写,请另附情况说明(报送时间和地点同上)。

    五、工作要求

    1.明确要求、高度重视。各学院(部门)应高度重视专项教育工作,并充分认识校园不良网贷带来的危害以及开展本次校园网贷摸底排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及时发现校园不良网贷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及时通过橱窗、网站、QQ、微信、广播、LED显示屏及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全方位向学生发布预警提示信息和校园不良网贷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

    2.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各学院应按照上级文件和学校通知要求,把消费观念教育融入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和各种主题教育中,要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及时纠正学生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等错误观念,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文明、理性和科学的消费观。

3.加强宣传、确保实效。各学院(部门)应以本次摸底排查工作为契机,集中开展校园不良网贷宣传报道和教育引导工作,将防范校园不良网贷纳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特别是在《形势与政策》课教育教学中,邀请金融机构、监管机构、网络安全等部门专业人员,以报告会、讲座、论坛等方式,向学生普及金融信贷知识以及网络安全知识,教育引导学生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网络金融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远离不良网贷行为。

4.科学管理、强化制度。各学院(部门)要加强对学生资助工作的科学管理,强化制度保障,畅通学生资助渠道,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生活费等保障需求,不断提高学生资助工作服务水平。各学院(部门)应合理制定本次摸底排查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分析学生参与校园网贷的具体原因,如因贫所致应及时反馈给学校,结合学生实际做好相应帮扶工作。

联系人:翟健强,联系电话:85817768(768)。

    附件1:《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网贷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苏银监发〔2016〕49号)

附件2: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校园网贷摸底排查统计表

 

宣传部、学生工作部、保卫处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