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期中学生教育管理(违纪教育处理)专项检查工作...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1-18动态浏览次数:546

各学院:

为严肃校纪校规,加强我校校风建设和学风建设,进一步严查和杜绝安全隐患,严肃处理违纪行为,根据《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违纪处分实施条例》、《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公寓晚归和夜不归宿管理暂行规定》和《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家长告知制度》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学校将于近期开展期中学生教育管理(违纪教育处理)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学生“早迟到、带早餐进教室”违纪教育处理情况

填写《学生“早迟到、带早餐进教室”违纪教育处理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检查处理对象主要以本学期《学生工作安排与简报》公布的相关违纪者为主,并提供教育处理相应证明材料。

2.学生宿舍安全、卫生违纪教育处理情况

填写《学生宿舍安全、卫生违纪教育处理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检查处理对象主要以本学期《学生工作安排与简报》公布的相关违纪者为主,并提供教育处理相应证明材料。

3.学生晚归和夜不归宿教育处理情况

填写《学生晚归和夜不归宿教育处理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检查处理对象主要以本学期《学生工作安排与简报》公布的相关违纪者为主,并提供教育处理相应证明材料。

4.学生打架、考试作弊等其它违纪教育处理情况

填写《学生打架、考试作弊等其它违纪教育处理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检查处理对象主要以本学期发生的相关打架、考试作弊等违纪行为为主,并提供教育处理相应证明材料。

5.学生违纪处分撤销情况

填写《学生违纪处分撤销情况汇总表》(见附件5),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注:所有材料起止时间为:201691-1118日;上述材料请分类装盒报送;所有汇总表同时须报电子版。

二、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20161125日(周五)

三、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学生违纪教育处理专项检查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本单位安全教育和校风建设、学风建设,强化学生违纪教育处理工作的规范性和实效性。

2.各学院对学生违纪现象,要做到提前预防、及时发现、合力教育、规范处理和后续跟踪,确保教育效果。

3.各学院要定期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加强对相关文件的学习,做到依法依规处理教育学生。

4.各学院可通过主题班会、辩论赛、板报等方式,加强对学生违纪的教育,通过检查评比等方式,不断减少甚至杜绝各种违纪行为。

四、总结评比

1.学院自评

各学院根据《期中学生教育管理(违纪教育处理)专项检查评分表(自评表)》(见附件6)项目和评分标准进行自评,并将自评结果书面报学生工作处。

评分标准(百分制):

1)“早迟到、带早餐进教室”违纪教育处理情况满分25分;

如某学院该项共有违纪行为5人次,则每完整处理1人次得5分(按25÷5计算),处理程序不完整,每人次酌情扣分1-4分(可保留1位小数);如该项无违纪行为,则该项得满分(下同)。

2)学生晚归和夜不归宿教育处理情况满分25分;

3)学生宿舍安全、卫生违纪教育处理情况满分25分;

4)学生打架、考试作弊等其它违纪教育处理情况满分15分;

5)学生违纪处分撤销情况满分10分。

2.学校评价

学校评价采取查看材料和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各学院学生违纪教育处理工作进行评估和评比,同时将评价结果纳入学院年度考核之中。

联系人:翟健强,联系电话:85817768768

附件1学生“早迟到、带早餐进教室”违纪教育处理情况汇总表

附件2学生宿舍安全、卫生违纪教育处理情况汇总表

附件3学生晚归和夜不归宿教育处理情况汇总表

附件4学生打架、考试作弊等其它违纪教育处理情况汇总表

附件5学生违纪处分撤销情况汇总表

附件6期中学生教育管理(违纪教育处理)专项检查评分表(自评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