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充分展现并广泛宣传学生中品学兼优、自强不息、知恩图报的优秀事迹,根据《关于报送2016年度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优秀事迹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16]63号)精神,请相关学院做好优秀事迹材料报送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编写事迹材料对象:
所有2016年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二、编写材料要求:
请相关学院指定专人(教师或专业人员)负责材料编写工作,学院领导负责对事迹材料进行指导和把关,有关文稿格式和要求见附件。
三、材料报送:
1.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生活照一张(电子版,可通过QQ传输)。
2.请相关学院将纸质稿送学生工作处(须学院领导签名、盖学院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稿。
学校将对各学院报送材料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所有获奖材料将在学校网站、橱窗等地方展示,一等奖事迹材料同时推荐参加由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办的《青春放歌——2016年江苏省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风采录》一书内容的编选。
四、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5日。
联系人:翟健强,联系电话:85817768(768)。
附件:优秀事迹材料结构及文稿要求
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11月11日
附件
优秀事迹材料结构及文稿要求
一、个人简介
100字以内,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校、学院、专业、入学年份、大学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及重要荣誉(限校级以上)。请严格按照上述信息顺序逐一编写。
注意:(1)所获奖项按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顺序填报;(2)同一类奖项按级别由大到小逐级排列,一般是国家、省级、校级;(3)重要的奖项、荣誉后,若有重要的期刊论文发表或论著出版,可以一句话简要说明。
范例:×××,男,汉族,××年×月生,中国共青团员(或中国共产党),××大学天文与空间科学学院××级学生。曾获人民奖学金一等奖、国家天文台奖学金等,在国家级刊物《××××》××年第×期上发表论文1篇。
二、事迹正文
个人事迹正文包括标题与内容两部分。2000字以内,以第一人称或第三人称行文。
题目要求概括准确、精炼,具有时代感和吸引力,力求浓缩并体现人物事迹的特色,尽量避免泛泛使用“青春”“幸福”“追梦”等一般化的词语。
在文章内容的组织上,一是正文大标题下要有一段导入语,不要在文章题目下直接列小标题。二是有文内小标题者,一方面文内小标题要贴合文章标题立意,能提炼出每部分的核心内容;另一方面小标题的表达,要注意炼字炼句,使小标题富有文采,更生动形象地概括体现学生事迹“风采”。若有几个并列的小标题,要注意小标题之间的呼应和小标题文字结构的匀称。
人物事迹要求真实突出,主题积极向上,具有感染力和号召力;文笔流畅,生动描述个人学习成长过程中的亲身经历、感人事迹、生活故事、心灵感悟,具有一定的情感深度。不要面面俱到,单纯罗列思想、学习、工作、品德情况,写成全面总结式的个人汇报,应重点突出自身的优势,强调用1—2个小故事或事迹反映学生的特长,并注意对这些小故事或事迹中的人物神态、心理、言行等加以生动、细致的刻画,让读者看过后能记住这个学生的亮点。
三、师长点评
100字以内,由学生所在学院领导、学科带头人或知名教授、专家、学者对获奖学生先进事迹进行精辟评述(要写明点评者的单位、身份、姓名),注意对学生进行整体评价,不需要再罗列奖项。
为保证质量并取得真正的引导和鼓励作用,请各学院对学生申报的材料严格审查,请专业人员在文笔方面予以指导和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