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为积极落实国家精准扶贫工作要求,现统计我校全日制在校生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标解释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此类学生家庭已被当地扶贫办建立贫困户的相关档案,并按困难程度记录在案,持有相应的贫困卡(《扶贫手册》、《帮扶手册》或者其他类似手册),并给予相应的扶贫办法。如学生不清楚,请学生咨询家长。
二、统计范围
在我校就读的各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目前我们只获取到省内老生的名单(附件1)。外省学生(老生和新生)及省内新生若持有加盖扶贫办公章的《扶贫手册》、《帮扶手册》或者其他类似手册(以下简称证明材料),均在统计范围。
三、有关要求
1.各学院核对附件1中省内老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基本信息(这部分学生不需提交证明材料);
2.收取外省学生(老生和新生)及省内新生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交学院审核盖章后的复印件)。
3.填写2016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格式见附件2,含附件1中学生信息,但需注明“在库”);
4.所有“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若其家庭经济不贫困,或学院评议认为不贫困,请在汇总表“备注”栏中说明原因。
5.汇总表(同时报送电子版)和证明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8日。
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加强“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和教育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之后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全部以此名单为准。
联系人:张磊 联系电话:85817768(768)
附件1:2016年省内老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一览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