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0-31动态浏览次数:692

各学院:

随着各高校相继开学,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加大校园业务力度。部分不良网贷平台通过虚假宣传的方式和降低贷款门槛等手段,诱导学生过度消费、超前消费甚至为此背上高利贷。为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教育和引导学生(特别是2016级新生,下同)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拒绝不良网络借贷,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校园网贷风险防范集中专项教育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 [2016]3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的通知如下:

一、 做好校园网贷教育引导工作

1.开展主题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培养选树勤俭节约、自立自强方面的先进典型,大力营造崇尚节约的校园文化环境,帮助学生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

2.培养勤俭意识,及时发现并纠正学生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等错误观念,引导学生合理消费、理性消费、科学消费。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联系,帮助学生制订消费计划,合理安排生活支出,鼓励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开展勤工俭学。

3.加强日常排查,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要密切关注网络借贷业务在校园内的拓展情况,要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及时发现学生在消费中存在的问题。对排查中发现的已经参与网络借贷的学生,要及时向学生工作处备案,并做好帮扶引导工作。

二、做好校园网贷风险防范工作

1.增强防范意识,将防范校园不良网贷作为学生日常教育的重要内容,利用班会、班级QQ群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全方位向学生发布预警提示信息,加强警示教育。

2.提升防范能力,教育引导新生谨慎使用个人信息,不随意填写和泄露个人信息;对于推销的网贷产品,切勿盲目信任,尤其警惕熟人推销,增强学生对网贷业务甄别、抵制能力,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3.普及信贷知识,各学院可通过多种途径普及金融信贷和网络安全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三、做好经济困难学生精准帮扶工作

加强资助宣传,切实提高奖助学金及相关贷款政策宣传的广泛性和有效性,使那些需要资助,特别是在学费、生活费等方面有保障性需求的学生,都能够明了政策、清楚办理流程。

 

 

学生工作部(处)    

201610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