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学期已开始,为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进取的积极性,根据学校关于学生评优、评奖的规定,现将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的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的评定
1. 根据学校通知,08级专科(含05级五年制学生)及以后入学学生“优秀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的评定办法请执行《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手册(2008版》中《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一等奖为每人每学期1000元,比例为5%;二等奖为每人每学期400元,比例为10%;三等奖为每人每学期200元,比例为15%。单项奖学金为每人每学期100元,比例为5%。
2. 07级专科学生“优秀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的评定办法请执行《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手册(2007版》中《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一等奖为每人每学期1000元,比例为5%;二等奖为每人每学期400元,比例为10%;三等奖为每人每学期200元,比例为25%。单项奖学金为每人每学期100元,比例为5%。
3. 优秀奖学金的评定以综合素质成绩为依据,综合素质成绩由德育成绩、智育成绩、体育成绩和能力成绩按一定比例构成,具体办法由各系参照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条例》制定。单项奖学金不得与优秀奖学金重复获得,单项奖学金获得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五年制预科段(06、07、08级)学生优秀奖学金评比办法、比例、金额按照原有规定进行,一等奖为每人每学期400元,比例为5%;二等奖为每人每学期300元,比例为10%;三等奖为每人每学期200元,比例为30%。
5. 奖学金评定必须在学生认真总结的基础上进行,严格按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条例》的条款进行量化积分并认真填写《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
奖学金所定比例是每个奖项的最高限额,获奖人数以系为单位,各等次严格按评定比例进行,确保质量,宁缺勿滥,所有获奖名单均需经过系科公示后确定。
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
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请执行《学生评优工作细则》。各系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比例为系科学生总数的4%;校学生会和各社团优秀学生干部评定工作由团委负责,比例为校学生会和各社团成员总数的30%。
三、三好学生的评定
三好学生的评定,请执行《学生评优工作细则》。严格按三好学生具体条件评定,不设定比例。
四、以系为单位必须上报的材料:
1.各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Excel格式)
2.全系获奖学生名单(Excel格式)
3.奖学金发放明细表(Excel格式)(全系汇总于同一工作表,需正确填写获奖学生的江苏银行卡号)
4.学生获奖登记表
5.单项奖学金、三好学生获奖情况登记表(Excel格式)
注:1.凡电子表格产生的计算数据均应根据相应的计算公式自动生成。
2.以上材料除以纸质表格上报外,另均需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学生处公文信箱。
3.请各系奖学金评定工作使用的电子表格均按学生处提供的统一的表格制作数据。
材料上报的截止时间:2009年9月16日
学生处
200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