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学期已开始,根据学校关于学生评优、评奖的规定,为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进取的积极性,现将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优秀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奖学金的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的评定
1. 根据学校通知,08级(含05级五年制学生)及以后入学学生“优秀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的评定请执行《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手册(2008版》中《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一等奖为每人每学年2000元,比例为5%;二等奖为每人每学年800元,比例为10%;三等奖为每人每学年400元,比例为15%。单项奖学金为每人每学年200元,比例为5%。
2. 06、07级专科学生和04级五年制学生“优秀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的评定请执行《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手册(2007版》中《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一等奖为每人每学年2000元,比例为5%;二等奖为每人每学年800元,比例为10%;三等奖为每人每学年400元,比例为25%。单项奖学金为每人每学年200元,比例为5%。
3.优秀奖学金的评定以综合素质成绩为依据,综合素质成绩由德育成绩、智育成绩、体育成绩和能力成绩按一定比例构成,具体办法由各系参照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条例》制定。单项奖学金不得与优秀奖学金重复获得,单项奖学金获得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五年制预科段学生优秀奖学金评比办法、比例、金额按照原有规定进行,一等奖为每人每年800元,比例为5%;二等奖为每人每年600元,比例为10%;三等奖为每人每年400元,比例为30%。
5.奖学金评定必须在学生认真总结的基础上进行,严格按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条例》的条款进行量化积分并认真填写《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
奖学金所定比例为每个奖项的最高限额,获奖人数以系为单位,各等次严格按评定比例进行,确保质量,宁缺勿滥,所有获奖名单均需经过系科公示后确定。
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
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请执行《学生评优工作细则》。各系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比例为系科学生总数的4%,校学生会干部和社团负责人为成员总数的30%。
三、以系为单位必须上报的材料:
1.各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
2.全系获奖学生名单(Excel格式)
3.奖学金发放明细表(全系汇总于同一工作表,需正确填写获奖学生的江苏银行卡号)
4.学生获奖登记表
注:以上材料除以纸质表格上报外,另均需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学生处公文信箱。
材料上报的截止时间:2009年3月18日
学生处
2009年3月2日